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移动社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丽江同城网 门户 查看主题

丽江市发布新冠肺炎防控旅游市场开放工作指南

发布者: 玉龙之子 | 发布时间: 2020-2-21 19:14| 查看数: 10909| 评论数: 0|IP:中国云南丽江

丽江市发布新冠肺炎防控旅游市场开放工作指南
鉴于丽江市一区四县已实现收治病例和新增病例双清零,为疫情防控低风险地区。根据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0号通告《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2月20日起,全市旅游行业面向云南省内、国内疫情防控低风险地区开放,全市旅游行业全面恢复营业。

丽江市发布新冠肺炎防控旅游市场开放工作指南

丽江市发布新冠肺炎防控旅游市场开放工作指南
为切实保障全市旅游行业有序可控开放、切实保障游客安全,2月21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丽江市旅游协会共同发布《丽江市新冠肺炎防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特色民居客栈、旅行社、文旅演艺企业开放工作指南》。
丽江市新冠肺炎防控旅游景区开放工作指南
一、基本条件
1.旅游景区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与有序受控开放工作。
2.制定《景区新冠病毒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积极配合属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设立与景区规模和质量等级相匹配的临时隔离观察室。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序开放期间发生的聚集性疫情,在报告当地政府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果断处置。
3.建立景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防控方案,细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4.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精准评估景区防控工作,建立专门防控与开放工作机制,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具体职责,实施精准防控。
5.成立专门的消毒工作组,对游览区、办公区进行卫生清洁、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加强办公场所通风换气,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暂停使用,个人办公距离保持1.5米;对公共场所、设备设施、游览安全等重点区域或环节,开展体检式检查,确保安全开放、安全游览。
6.落实新冠肺炎防控与开放的资金和防控用品等物资保障,确保满足开放工作的需要;根据防疫需要,为员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疫情防控结束前,一律佩戴口罩上岗。
7.积极配合有关机构,加强对员工线上线下培训,将传染病预防知识纳入员工常规培训内容,景区开放前,通过景区微信群或单位内网等途径,完成员工疫情防控的全员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8.所有市外返岗人员必须主动向景区管理单位提交健康申报表,对来自或途经湖北等政府确定为重点疫情地区人员,须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的员工暂缓返岗。
9.建立员工身体健康档案,强化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实行进出“扫码登记测温”制度,员工进出岗位前须进行扫码、体温检测,并记录台账;员工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立即实行居家观察,并向所在社区(乡镇)及单位报告有关情况。
10.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四个不”,即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或分餐制。
11.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景区主要信息发布平台滚动发布专业与权威部门的疫情防控信息,用确证的信息干预和疏导员工心理。
12.旅游景区主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游客服务(咨询)中心放置中英文防治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
13.认真做好“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微信小程序的应用工作,提升疫情监测数据采集覆盖面和模型分析能力,有效提升发现隐形传染源能力,最大限度防止输入性风险和本地大面积扩散风险。
14.做好媒体联络工作,必要时做好危机公关,在出现突发情况时,利用线上平台,保持与游客和合作伙伴的关怀与联络,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二、预约预售
15. 有序受控期间,鼓励尽量由旅行社组织客源,由旅行社提前对预订游客的健康状况进行甄别,以便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
16.鼓励散客网络订票,鼓励散客通过APP、OTA、官网、一部手机游云南、大一卡通“扫码通”等渠道进行预订。鼓励采用无感支付和无接触支付措施,疫情期间尽量减少现金交易。
17.鼓励采取限流措施,分时段接待游客。实行预约制,控制游客流量,在景区恢复增长的缓冲期,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确保游客间距能达到1.5米以上。
18.所有旅游景区应实名制购票和游览,疫情防控结束前,所有游客必须佩戴口罩参观游览,来自重点疫区的游客主动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
三、游客服务
19. 根据“云南抗疫情”扫码行动的要求,在景区推行扫码进出措施,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疫情溯源和监测。
20.在做好游客信息保护前提下,鼓励景区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全面掌握游客基本信息,以便高效追踪管控。
21.封闭式景区入口实行入园必检,利用红外线测温仪或其他测温仪器对游客测量体温并登记造册。开放式景区根据属地联防联控要求设立卡口,做好游客管控措施。加强景区内动物的防疫工作;禁止游客与动物的直接接触;不接待未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游客。
22.团队游客应妥善安排分时段、间隔性入园,提倡团队“单团”游客不超过30人,避免集中入园,实行分散式游览,严控人员聚集;缆车车厢、游船、电瓶车、景区交通车等内部交通工具尽量减少使用,如需使用,采取隔位就坐的方式控制乘坐人数,保证游客间距。
四、服务保障
23.及时总结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查找短板和疏漏,提升景区抗风险能力,提高景区应急管理水平;积极策划和准备宣传促销活动或吸引游人的文化活动项目,提升景区文化内涵,提高景区核心竞争力,推动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
24.售票窗口、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讲解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并落实有效防护措施;景区讲解员讲解与游客保持1.5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员工上下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参加聚会,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暂停使用指纹打卡机。
25.游客服务中心应备有75%的酒精棉球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防疫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管理使用的安全防范工作。
26.根据国家卫健部门正式公布的药方,为游客提供大锅药、姜汤等温馨服务。
27.加强景区医务室建设,配备一次性口罩、消毒液、医用体温表等医用物资。配足必要医疗设施和医护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和景区急救工作。
28.加强景区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引导和防疫解说;通过短信、滚动屏、宣传视频等形式,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氛围,倡导游客文明旅游,减少聚集,注意个人防护;加强群防群控,强化与属地的防疫、公安、文旅等部门联动,对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游客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游客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防控有关部门处置。
29.落实防控制度,签订防控责任书,加强施工人员健康监测。工程建设项目和企业管理人员及务工人员返岗后,由项目业主、用工单位统筹安排食宿和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项目建设。
五、公共卫生
30.开展消毒工作时,禁止使用酒精喷洒消毒方式;游客服务(咨询)中心每天至少消毒2次以上,并放置“本中心已消毒”告示;为游客免费提供使用的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设备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景区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用75%酒精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对相对封闭的参观点采取规范有效的空气消毒措施,避免消毒过程对文物的损坏;景区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保持环境整洁,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
31.引导团队和自驾车辆实行分区停放,车辆隔位停放,引导游客分散入园;缆车车厢、游船、电瓶车、景区交通车等内部交通工具每天至少消毒两次,必要时须配备一次性手套、纸巾等防护物资。
32.加强公共卫生间管理。要求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须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并确保供水正常和烘干机正常使用;坐便池、洗手台、把手等清洁后用消毒水消毒,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
六、行业管理
33.精准控制室内活动场所游客数量,确保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并在游客游览期间,确保游客间距能达到1.5米以上。景区的商店卫生需到达《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0-1996)要求,加强通风换气,营业期间保持门窗敞开,每天进行严格消毒2次。
34.露天娱乐场所需达到《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4-1996)要求;做好露天娱乐场所的消毒措施,参与性的娱乐项目设施中游客使用或接触的物品和设备表面,均须用消毒液或75%酒精擦拭消毒,做到一客一消毒、一天全消毒;管理符合《游乐园(场)服务质量》(GB/T16767-2010)要求;关闭没有新风设施、自然通风条件和无法保证空气质量的娱乐场所。
35.景区内的餐厅营业时间自然通风,并保持机械排风设施运行正常;关闭没有新风设施或自然通风条件的包厢;餐饮场所管理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设计规范》(GB37489.1-2019)的要求。
36.根据游客需要提供一次性餐具,餐厅一律实行分餐模式,加大餐厅内餐桌间距,确保安全距离。
37.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条例规定,要加强对食品卫生及原料采购的把关,外来人员(含供应商)实行非接触性配送,餐厅禁止提供以野生动物为原料的菜品,生冷食品确保卫生;落实餐具、熟菜案板等重点用品,实行严格有效的消毒措施;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制定有效的消毒时间规定,餐饮垃圾坚持日产日清,强化腐烂垃圾的防疫处理。
38.景区住宿酒店实行可控有序开放。严格落实属地防控措施,卫生符合《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要求;客房落实“一日一消毒”制度,科学控制入住宾客数量,确保防控能力与接待能力相匹配;住宿酒店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大堂或大厅禁止聚众,游泳池、室内娱乐场等场所不得开放。
39.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客房、餐饮等一线服务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洗手和消毒;厨师全部佩戴专用防护面罩上岗,餐厅(茶室)菜单、小毛巾等须经过有效的消毒处理;客房、餐饮等一线服务人员制服须每日清洗更换,提高清洗频率。
40.加强对景区周边及内部饮食摊点的管理,确保食品卫生;暂停使用景区内的自动售卖机,防止交叉感染;加强对喊客拉客、围追兜售等不规范行为的治理,净化旅游环境。
丽江市新冠肺炎防控星级饭店、特色民居客栈开放工作指南
一、成立工作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组织落实疫情防控与开放工作,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二、制定预案并实施。制定本单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序开放期间发生的聚集性疫情,在报告当地政府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果断处置。
三、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防控方案,细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四、做好分级精准防控。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精准评估本单位的防控工作,建立专门防控与开放工作机制,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具体职责。
五、场所安全。严格按照《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酒店宾馆防控技术指南(试行)》,加强日常防控工作。
(一)入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旅客进行体温测量,必要时进行复测,对有发热(37.3℃及以上)症状的旅客要及时报告并劝导就医。拒绝不戴口罩人员入内。
(二)旅客办理入住手续时应询问14天内旅居情况,对有湖北旅居史或来自有病例的小区、街道、村的旅客,要报告给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排查。
(三)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加强开窗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保证集中空调系统运转正常,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定期清洗空调滤网。
(四)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
1.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同时对室内地面、墙壁、公共用品用具等进行预防性消毒。
2.客房内卫生间每日消毒1 次;客人退房后应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公共洗手间保持清洁,配备肥皂、洗手液或含醇手消液,确保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3.加强垃圾分类管理,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五)尽量避免乘坐厢式电梯,乘坐时应佩戴口罩。运行中的厢式电梯应保证其换气扇运转正常。厢式电梯的地面、墙壁应保持清洁,受到污染时需进行消毒。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门把手等经常接触部位每日不少于三次消毒。
(六)酒店宾馆等应设置隔离区,以对发现可疑症状者进行临时隔离,及时转运至指定的医疗机构。
(七)暂停宾馆酒店内其他娱乐、健身、美容(体)美发等配套设施的开放。
(八)应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并利用显示屏等各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
六、做好防护物资配备。超前谋划,合理储备防疫物资;落实新冠病毒防控与开放的资金和防控用品等物资保障,确保满足防控和开放工作的需要;根据防疫需要,为员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
七、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所有返岗人员必须主动向单位提交健康申报表,对来自或途经湖北等政府确定为重点疫情地区人员,须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的员工暂缓返岗。
八、做好员工防疫纪律管理。建立员工身体健康档案,强化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实行“进出扫码登记测温”制度,员工进出岗位前须进行扫码、体温检测,并记录台账;员工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立即实行居家观察,并向所在社区(乡镇)及单位报告有关情况,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规定,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和分餐制。
九、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用确证的信息干预和疏导员工心理。
十、做好防疫知识普及工作。积极配合有关机构,加强对员工的线上线下培训,通过QQ群、微信群等方式对员工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帮助员工提高个人健康意识和防范意识,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主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醒旅客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前厅放置中英文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旅客发放。
十一、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明确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微信小程序的应用工作,提升疫情监测数据采集覆盖面和模型分析能力,有效提升发现隐形传染源能力,最大限度防止输入性风险和本地大面积扩散风险。
十二、维护形象。做好媒体联络工作,必要时做好危机公关,在出现突发情况时,利用线上平台,保持与旅客和合作伙伴的关怀与联络,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十三、加强支付措施管理。尽量采用无感支付和无接触支付措施。现金支付需进行消毒。
十四、严格实施实名制入住。来自重点疫区的旅客必须填写《旅客健康状况登记表》。
十五、严格执行扫码入出措施。根据“云南抗疫情”扫码行动的要求,推行扫码进出措施,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疫情溯源和监测,不接待拒绝扫码的旅客。
十六、积极推行智慧防疫措施。鼓励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全面掌握旅客基本信息,以便高效追踪管控。
十七、做好旅客管控措施。入口利用红外线测温仪或其他温度计对旅客测量体温并登记造册;不接待未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旅客。
十八、避免旅客集中。应妥善安排分时段、间隔性入住、就餐,避免人员集中,严控人员聚集,保证旅客间距。
十九、提升品质。及时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查找短板和疏漏,提升抗风险能力,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积极策划和准备单位开放后可实施的宣传促销活动,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十、严格按照《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酒店宾馆防控技术指南(试行)》,加强个人防护工作。
1.工作人员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并记录体温。工作人员在为顾客提供服务时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并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
2.告知旅客服从、配合宾馆酒店在疫情流行期间采取的各项措施。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应尽快联络酒店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在人员较多、较为密集的室内公共区域活动时,提醒旅客佩戴口罩。提醒旅客注意保持手卫生,不要触碰口、眼、鼻。接触口鼻分泌物和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含醇手消液消毒。
3.个人防护、口罩使用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等技术标准按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口罩使用指南》执行。
二十一、为旅客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前厅应备有75%的酒精棉球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旅客使用;防疫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管理使用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十二、加强对旅客的人文关怀。根据国家卫健部门正式公布的药方,为旅客提供大锅药、姜汤等温馨服务。
二十三、加强医疗急救能力建设。配备一次性口罩、消毒液、医用体温表等医用物资。
二十四、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行动。加强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引导和防疫解说;通过短信、滚动屏、宣传视频等形式,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氛围,倡导旅客文明旅游,减少聚集,注意个人防护;加强群防群控,强化与属地的疫情防控、公安、文旅等部门联动,对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旅客不文明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旅客或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防控有关部门处置。
二十五、公共区域消毒全覆盖。开展消毒工作时,禁止使用酒精喷洒消毒方式;大堂、餐厅每天至少消毒2次以上,并放置“本区域已消毒”告示;为旅客免费提供使用的轮椅、雨伞等物品,做到一天一消毒、一客一消毒;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用75%酒精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对相对封闭的房间采取规范有效的空气消毒措施;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保持环境整洁。
二十六、室内活动场所从严控制开放。精准控制室内活动场所旅客数量,商店卫生符合《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0-1996)要求;加强通风换气,营业期间保持门窗敞开,每天严格消毒2次。
二十七、规范餐厅管理。餐厅营业时间自然通风,并保持机械排风设施运行正常;关闭没有新风设施或自然通风条件的包厢;餐厅管理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设计规范》(GB37489.1-2019)的要求。
二十八、严格实行分餐模式。根据旅客需要提供一次性餐具,餐厅一律实行分餐模式,加大餐厅内餐桌间距,确保安全距离。
二十九、确保食品安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条例规定,要加强对食品卫生及原料采购的把关,外来人员(含供应商)实行非接触性配送,餐厅禁止提供以野生动物为原料的菜品,生冷食品确保卫生;落实餐具、熟菜案板等重点用品,实行严格有效的消毒措施;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制定有效的消毒时间规定,餐饮垃圾坚持日产日清,强化腐烂垃圾的防疫处理。
三十、严格执行从业操作规范。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客房、餐饮等一线服务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洗手和消毒;厨师全部佩戴专用防护面罩上岗,餐厅(茶室)菜单、小毛巾等须经过有效的消毒处理;客房、餐饮等一线服务人员制服须每日清洗更换,提高清洗频率。
三十一、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的防控措施。一旦出现发热(体温37.3℃及以上)、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时,应立即戴上口罩送至临时隔离区,由120送至指定医疗单位就诊,及时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有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丽江市新冠肺炎防控旅行社开放工作指南
一、基本条件
1.成立工作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各旅行社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组织落实疫情防控与有序开放工作,配合医疗、公安、工商、应急、社区等力量,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2.制定预案并实施。制定《旅行社新冠病毒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设立与旅行社规模相匹配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对发现可疑症状者进行及时隔离,及时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序开放期间发生的聚集性疫情,在报告当地政府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果断处置。
3.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旅行社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防控方案,细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4.做好分级精准防控。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精准评估地方防控工作,建立专门防控与开放工作机制,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具体职责。
5.加强办公区域管理。成立专门的消毒工作组,对办公区进行卫生清洁、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加强办公场所通风换气,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暂停使用,个人办公距离保持1.5米;加强接待团队的准备工作,确保游览安全。
6.做好防护物资配备。超前谋划,合理储备防疫物资;落实新冠病毒防控与开放的资金和防控用品等物资保障,确保满足防控和开放工作的需要;根据防疫需要,要求员工必须配带口罩、手套,公司配备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
7.严格执行返岗人员健康申报制度。所有返岗人员必须主动向管理单位提交健康申报表,对来自或途经湖北等政府确定为重点疫情地区人员,须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的员工暂缓返岗。
8.做好员工防疫纪律管理。建立员工身体健康档案,强化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实行“进出扫码登记测温”制度,员工进出岗位前须进行扫码、体温检测,并记录台账;员工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立即实行居家观察,并向所在社区(乡镇)及单位报告有关情况,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规定,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和分餐制。
9.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旅行社主要信息发布平台滚动发布专业与权威部门的疫情防控信息,用确证的信息干预和疏导员工心理。
10.在游客乘坐的旅游大巴车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游客接待区域放置中英文防治新冠病毒的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
11.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明确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微信小程序的应用工作,提升疫情监测数据采集覆盖面和模型分析能力,有效提升发现隐形传染源能力,最大限度防止输入性风险和本地大面积扩散风险。
二、员工管理
12.各旅行社从复工之日起实行一日一报“零报告”制度,每天16:00前报告市文旅局市场管理科。
13.成立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办公区域、大巴车等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
1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线上线下加强对员工、导游的培训,将传染病预防知识纳入员工常规培训内容,提升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15.坚持“全覆盖、零疏漏”。利用健康码等数字化手段,建立员工的身体健康档案,强化智能化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
16.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若员工体温超过37.3℃,应要求员工回家观察休息,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上报。
17.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切实做好日常防控,设立临时隔离点。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预案。
三、游客服务
18.对参团旅游的游客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包括属地查询、近期内是否停留或途经疫情较重地区等,所有信息记录应确保无误,备案留存。仅接待云南省内、国内疫情防控低风险地区游客,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19.严格掌握游客健康状况。实行“一日两测两登记”制度。在乘坐旅游大巴车前要求每一位游客必须配带口罩并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凡是超过37.3℃的,并伴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取消行程并就地隔离至安全通风地,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疫情防控管理单位。
20.使用正规交通工具。旅行社必须使用具备资质的旅游大巴车,并实行“一天一车一消毒”制度;车上应备有75%的酒精棉球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不得在大巴车内存放酒精。
21.零接触式讲解。导游讲解员讲解与客人保持适当距离,尽量采取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到相对封闭的参观点保持空气流通,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
22.避免游客密切集中。团队游客应妥善安排分时段、间隔性入园,提倡团队“单团”游客不超过30人,避免集中入园,实行分散式游览,严控人员聚集;缆车车厢、游船、电瓶车、景区交通车等内部交通工具尽量减少使用,如需使用,采取隔位就坐的方式控制乘坐人数,保证游客间距。游客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或分餐制,减少人员聚集。
丽江市新冠肺炎防控文旅演艺企业开放工作指南
一、综合管理
1.旅游演艺企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与有序受控开放工作。
2.实行“一企一策、一企一案”原则,制定《文旅演艺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
3.精准评估文旅演艺企业防控工作,建立专门防控与开放工作机制,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环节的具体职责。
4.成立专门的消毒小组和督查小组,负责文旅演艺企业内各区域的消毒和检查落实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5.将传染病预防知识纳入员工常规培训内容,文旅演艺企业开放前,通过本单位QQ群、微信群或单位内网等途径,完成员工疫情防控的全员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6.坚持“全覆盖、零疏漏”,建立员工的身体健康档案,完善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
7.实行“一日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员工进入文旅演艺剧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台账。
8.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员工、观众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立即实行体温测量等防护工作,如有发热等症状,应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立刻上报有关情况,及时安排就医。
9.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四个不”,即不集中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或分餐制。
10.加强办公场所通风换气,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暂停使用,保持办公距离。做好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
11.密切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员工适度锻炼,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开展文明服务,注意咳嗽和喷嚏礼仪。
12.加强文旅演艺企业开放的准备工作,重点对剧场内外设备设施等重点区域或环节,开展体检式检查,确保安全开放、安全观看。
13.文旅演艺企业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认真做好“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微信小程序的应用工作,做到100%扫码进出全覆盖。
二、剧场内部组织
14.各文旅演艺企业开放时间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有序有控开放。
15.守住演艺剧场开放的“大门”,鼓励实行预约制等限流措施,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引导观众隔位就坐。
16.所有文旅演艺企业应实名制购票和游览,鼓励文旅演艺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全面掌握观演游客基本信息,以便高效追踪管控。
17.文旅演艺剧场主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立告示牌,提醒观演游客遵守相关防控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当地疾病控制中心联系电话。
18.文旅演艺剧场入口实行入场必检,利用红外线测温仪或其他温度计对观演游客测量体温,无异常方可入场。
19.剧场售票窗口、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等近距离服务观演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口罩,落实有效防护措施。
20.文旅演艺剧场内演出前至少消毒1次,并放置“本场所已消毒”告示。
21.文旅演艺剧场内电子触摸屏在使用前后用75%酒精棉球擦拭消毒。
22.演艺企业应设立专门场所,应根据条件设置临时隔离室,做好临时隔离措施各项准备,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23.通过短信、滚动屏、宣传视频等形式,营造文明观演良好氛围。
24.文旅演艺企业应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做好防疫防控工作。
三、公共卫生
25.强化文旅演艺剧场外部停车场防控和消毒管理,团队和自驾车辆实行分区停放,车辆隔位停放。
26.文旅演艺剧场垃圾箱(桶),实行“一场一清理一消毒”制度,保持剧场内外环境整洁。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
27.公共卫生间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须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并确保供水正常和烘干机正常使用。坐、便池、洗手台、把手等清洁后用消毒水消毒。
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丽江市旅游协会
2020年2月21日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
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