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信息系统停机期间参保人员看病该怎么做呢?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对2019年12月28日前符合出院条件的办理出院手续;需要继续治疗的,可继续住院治疗,不做跨年度结转,参保人停机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医保信息系统开机后进行补录,进行正常结算。
在停机期间,参保人发生的门诊急诊抢救医疗费用按参保地政策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因停机期间造成参保人无法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各州、市应按手工零星报销渠道进行处理。
温馨提示
在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前和恢复后,若对发现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可拔打各州、市联系电话及时联系。
云南省医保局联系电话:
0871—67195896
0871—67195897
0871—6719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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