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丽江同城网 于 2019-11-16 16:49 编辑
2019年5月,家住兴泉镇的胡某邀约自己的“干亲家”杨某等人来家里吃饭喝洒。酒后,胡某骑着摩托车带着五岁多的女儿和杨某各骑摩托车从兴泉镇前往石龙坝观音岩水电站观看打鱼,殊不知在游玩回家的路上,胡某和女儿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胡某当场死亡,5岁女儿经送医院抢救9天后因伤情过重也不幸离世。经华坪县交警队交通事故检验,胡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7.9mg/100ml,属醉酒驾驶,负全责。虽然认定胡某在该起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但其家人认为,父女的死与中午那场酒宴有很大关系,受邀请的客人一方应该担责赔偿。胡某父女俩不幸离世后,胡某的家人向华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赔偿各种费用30余万元。经过反复调解,自觉无辜的杨某同意补偿胡某家人4.5万元。10月22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胡某家人撤回起诉。
编辑:孙雪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