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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问题怎么办?丽江市人民医院邀请市中院现场讲法!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 | 发布时间: 2019-9-25 17:29| 查看数: 5533| 评论数: 0|IP:中国云南丽江

为推进市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提高市民法律意识,增强市民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9月25日上午,丽江市人民医院邀请到了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据了解,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咨询、发放资料,对"扫黑除恶"和"反对家庭暴力 维护妇女权益"及“医患问题”的相关法律问题为市民进行宣传讲解。


“若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国务院公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途径和程序。切勿采取医闹或者伤人的方式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经营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丽江市人民中级法院法官谢旭东说,另一方面,医护人员也应在平时的工作中增强预防医疗纠纷的意识。


丽江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和女士表示,“医患本是一家人,大医精诚医者仁心,医患和谐全民之福”是我院此次请市中院做法律知识宣传的初衷,通过此次宣传引导护理人员提高依法执业意识和医疗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共筑平安医院。


这次法治宣传进医院活动受市医院工作人员和市民们热烈欢迎。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尤其对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和医患纠纷问题有了更深的了解,希望以后法院多开展类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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