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移动社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丽江同城网 门户 查看主题

报名截止9月30日!古城区廉租房满足这些条件可申请啦!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 | 发布时间: 2019-8-27 14:58| 查看数: 5397| 评论数: 0|IP:中国云南丽江

​​2019年因承租人购房、收入条件变化等原因,清理腾退出部分廉租住房,根据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公告〔第14号〕《丽江市古城区城镇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清理腾退的廉租住房进行再分配。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到丽江市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祥和丽城康仲路111号)一楼古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报名申请,今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注意事项:申请人需如实提供联系方式,确保通信畅通,联系不上者视为放弃、申请人必须按照公告要求如实申请,对虚报或瞒报申请家庭住房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的个人、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经查实,纪检、监察机关将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条件:申请家庭成员必须有2人以上且至少有1人为古城区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婚姻、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申请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含13㎡)的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区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由区民政部门核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80元的住房困难家庭(以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意见为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前1年内有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分割、离异)私有房屋行为的、属申请人的房屋但未办理房屋登记或购房合同已经备案的、申请人不配合有关部门对其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或不提供有关证明的。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11份材料,分别是:《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可到古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个人申请书(手写)、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营业许可证、纳税证明复印件、社会保障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障缴费证明复印件、古城区、玉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军烈属证复印件、残疾人证明复印件、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

注: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为办公时间
咨询电话:5109202​​​​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
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