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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7月20日!丽江“八个一百”人才工程申报已开始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 | 发布时间: 2019-6-28 10:21| 查看数: 4440| 评论数: 0|IP:中国云南丽江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丽江市“八个一百”人才
工程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属驻丽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丽江市“八个一百”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丽办发〔2019〕9号)及《丽江市“八个一百”人才工程8个专项实施细则》(丽党人才〔2019〕2号),现就2019年丽江市“八个一百”人才工程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地位,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布局和任务安排,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高端引领、科学规范、协同推进、绩效约束,把政治过硬、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学术一流的各类人才选拔出来,为推动丽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2019年丽江市“八个一百”人才工程申报评审工作由市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专项市直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申报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申报项目
百名丽江名师专项、百名丽江名医专项、百名丽江农科人才专项、百名丽江企业家专项、百名丽江数字(信息化)人才专项、百名丽江财经人才专项、百名丽江文化旅游人才专项、百名丽江工匠人才专项共八个专项。

二、申报方式
丽江市“八个一百”人才工程,通过个人申请、单位(县区)汇总推荐、专项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评审、市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产生。申报人根据各专项实施细则申报程序,自愿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所有专项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

2.申报人根据个人情况,在丽江市“八个一百”人才工程8个专项中择一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多个专项,2017年、2018年评为重点培养人选的不再申报。

3.各专项市直主管部门在审核评价中,要突出凭能力、实绩、价值、贡献的导向,注重考察人才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创新价值、履职绩效、成果贡献,不简单地“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唯身份”评价人才。

时间安排
一、申报。申报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20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评审。各专项市直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后,由党委(党组)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于8月5日前送市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审定及公告。经市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定,由行业部门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告5个工作日。经公告无异议,在8月20日前各行业部门发文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有关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申报评审工作。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专项市直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申报评审工作,切实做好申报宣传、资格审核、评审组织、人选确定、呈报审批等工作;各专项配合单位要按照实施细则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申报宣传、审核评选等工作;各县(区)委组织部要统筹协调本县(区)各专项对口部门,在市直主管部门指导下认真做好政策宣传、申报组织、审核把关等工作,根据人才管理权限,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申报人选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并按要求出具相关意见。

二、主动协调服务。各县(区)委组织部、各专项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各专项配合单位和各级各类用人主体,要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符合条件人才应报尽报。同时,各级各类用人主体要切实发挥主动性,增强申报评审工作的服务意识,加强人选学术、成果、品德等方面的把关,按要求出具相关证明,保证人选质量。

三、营造良好氛围。市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媒体,宣传丽江市“八个一百”人才工程,强化政策解读,营造申报评审的良好舆论氛围。各专项市直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做好行业领域内的政策宣传宣讲,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申报评审工作。

未尽事宜,由各专项市直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各专项市直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丽江市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

(运营/王亿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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