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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管理工作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 | 发布时间: 2019-4-23 15:20| 查看数: 5184| 评论数: 0|IP:中国云南丽江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以及道路通行等有关活动,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4月15日起,古城区开始实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动车因价格适中、驾驶灵活等优势,成为了不少市民代步工具的首选,不过随着电动车一族越来越多,所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也越来越严重,闯红灯、逆行等现象层出不穷,还经常引发交通事故。为了改变电动车这一乱象,去年5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将于今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古城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管理工作

古城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管理工作
据了解,目前古城区登记在册的电动车有67000多辆,但符合新国标的却屈指可数。据介绍,新国标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几项比较直观的技术指标,一是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就是我们俗称的电动自行车是要有脚蹬的;二是最高设计时速不能超过25公里每小时;三是把电动自行车电池重量也算进去,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四是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符合新国标规定的电动车,我们把它称作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来管理。超过这一标准的电动车,则已经达到了电动摩托车的标准,将作为机动车来管理,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摩托车上路行驶,驾驶人须有摩托车驾照;且要到车管所给车辆登记上牌,缴纳购置税、投交强险;驾驶人及乘坐人必须带头盔。

目前,新国标已经在古城区正式开始实施,在此也提醒广大的市民朋友,外出骑行、购买电动车一定要依法依规。

(运营:孙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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