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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示 “改名换姓” 驾驶证蒙骗交警,被逮了!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 | 发布时间: 2018-12-25 16:44| 查看数: 4423| 评论数: 0|IP:中国云南丽江

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等行为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且易发多发,一些违法人员利用伪造、变造、买卖的机动车驾驶证隐匿驾驶人真实信息,甚至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逃避公安机关监管和处罚,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对此,一直以来大队从严整治此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百日攻坚”专项整治以来,更是加大了打击力度,12月20日就查处一起涉嫌使用伪造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

简要案情
当天上午10时35分许,大队执勤民警在三家村路口依法取缔一辆违停的鲁Y牌号黑色轿车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出示的驾驶有伪造嫌疑,民警让他出示身份证,他表示也没带,而且称身份证号码也记不住,经过核对,该车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叫樊某某,实际上他叫方某某,假的的就是假的,再怎么“改名换姓”真不了,随后民警依法进行了查处。目前,该案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法律速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六条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对伪造、变造驾驶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的行为,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示
   在此提醒广大的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莫心存侥幸,否则等待你的只有法律的严惩。 使用伪造的证件,一向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如果构成犯罪,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运营:smy547)​​​​


男子出示 “改名换姓” 驾驶证蒙骗交警,被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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