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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境内禁止倾倒垃圾,举报最高可获2000元奖励

发布者: 玉龙之子 | 发布时间: 2018-6-1 19:14| 查看数: 5623| 评论数: 0|IP:中国云南丽江

【白沙境内禁止倾倒垃圾,举报最高可获2000元奖励】
白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在白沙境内禁止倾倒垃圾的通告:目前,白沙镇村落外围、玉甘路沿线荒坝存在偷倒生活、建筑垃圾的情况,严重影响了白沙人居环境及景观风貌,损害了白沙及玉龙雪山景区形象。为改善白沙整体环境卫生,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面貌,提升居住及旅游环境质量。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规,按照市、县人民政府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安排及要求,白沙境内严禁倾倒生活、建筑垃圾,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微信截图_20180601190022.jpg
一、全镇境内居民、经营户、单位,必须将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自行收集后按规定投放到配套服务的清运车上,严禁乱扔乱倒。负责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的相关人员在工作中严禁沿途丢弃、抛洒垃圾。镇内施工单位和农户应合理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如外运必须倾倒到指定地点。
二、发现本镇居民有随意倾倒生活、建筑垃圾行为的,将按照《白沙镇生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当事人及涉及户进行处理,不配合处理的按规定扣除当事人及该户的生态补偿款。
三、镇外单位和人员禁止在白沙境内倾倒生活、建筑垃圾。有倾倒生活、建筑垃圾行为的,按《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四、实行抓获举报有奖制度。对发现有偷倒乱倒生活、建筑垃圾,抓获并移交白沙镇人民政府处理的予以举报奖励。奖励标准为小型车辆(电动三轮车、拖拉机、微型机动车)奖励800元,大型车辆(双桥车)奖励2000元。举报电话:0888-5142120  15284476203(李女士)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运营/zzl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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