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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储存暴恐视频 宁蒗男子被拘留十日

发布者: 玉龙之子 | 发布时间: 2018-5-25 18:19| 查看数: 4639| 评论数: 0|IP:中国云南丽江

【手机储存暴恐视频 宁蒗男子被拘留十日】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通过互联网及各种网络社交平台传播爆恐音视频的速度快、范围广、方式隐蔽,对国家社会稳定影响非常严重。制作、传播、持有宣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5月24日,宁蒗县公安局反恐特警大队配合网安大队,将非法持有暴恐音视频的一名违法人员查获。
屏幕快照 2018-05-25 18.02.30.png
5月24日,宁蒗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反恐特警大队根据线索,在宁蒗县新营盘乡,将涉嫌非法持有暴恐音视频的违法人员严某查获,经调查,侦查员在严某随身携带的华为牌手机存储卡内,查获了疑似暴恐视频2段。后经询问,严某如实陈述了非法持有暴力、恐怖、极端主义物品的违法事实。

鉴于严某的行为,宁蒗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严某处以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观看、持有、传播暴恐音视频,并利用网络向他人传播暴恐音视频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切勿有意或因好奇制作、传播、非法持有暴恐音视频,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运营/zzl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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