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开始,玉龙县将开始实施火箭发射器影响天气作业】 冰雹、大风等自然灾害会严重影响农作物的生长,造成极大经济损失。昨天玉龙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当前已进入新一轮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周期,从5月20日开始,玉龙县将开始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一直持续到9月30日,作业地点涉及全县11个乡镇。 如果在此期间,遇到作业通告内描述的情况,请不要惊慌,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村委会、乡政府进行处理。 人工影响天气是指利用发射装置将火箭弹、高炮弹送入高空,或爆炸或燃烧或喷洒催化剂,达到增大降雨(雪)量、消除冰雹、预防大风等干预天气的活动,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多年来,人工影响天气在我县抗旱增雨、林火增雨、预防冰雹、大风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2018年5月20日至9月30日。 二、作业地点:拉市、九河、龙蟠、石鼓、石头、黎明、巨甸、鲁甸、塔城、鸣音、宝山等11个乡镇各防雹点,作业影响范围为玉龙县行政区域。 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类型:火箭发射器,最大射程5Km。 四、作业时,群众要远离作业现场,严禁群众围观、拍照,以免发生意外。 五、正常情况下,火箭弹或高炮弹在空中爆炸或燃烧结束后,弹头、弹体以伞降形式安全落地。但因生产工艺或弹药本身原因,有可能出现未爆炸或燃烧,降落伞未打开就落地的意外情况。如群众擅自捡拾或处理该弹药,极有可能会发生剧烈爆炸或燃烧,从而引发意外。因此,在作业区域内,群众若发现有未爆炸或燃烧落到地上的火箭弹或高炮弹(或弹骸),不得擅自捡拾、拆卸或搬动。如有火箭弹下落造成人身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必须迅速抢救伤员,及时疏散围观群众,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及时向村委会、乡镇政府或110、玉龙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办公室报告。玉龙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办公室电话:0888-5390233。 六、如有捡拾后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运营/zzl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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