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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街头的两千多辆三轮车全不见了 这究竟是一种什么能量?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 | 发布时间: 2018-3-3 23:31| 查看数: 7742| 评论数: 0|IP:中国云南丽江

说起永胜,同城君脑子里就跳出满大街的红色三轮车的情景,这也是多年来永胜的一大“特色”,用永胜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金华的话说,以前在永胜街头,只要你开口吼声三轮车,立马就有三四辆三轮车围过来。

三轮车的安全驾驶问题、扰乱永胜城市交通问题,也是多年来困扰永胜的老大难问题,从事三轮车运营的人群最多时有两千人之多,这些人大部分都是低收入人群,处理起来就绝不仅仅是城市交通整治,更涉及到就业、扶贫、弱势群体帮扶、市民出行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成为永胜城市管理的一老大难问题。

然而,这一硬骨头并没有吓住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切实解决县城城区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现象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提升城市形象。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安排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永胜县城人居环境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永胜县整治县城非法营运电动三、四轮车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采取多项措施,集中开展县城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结束了非法营运电动三、四轮车致乱、致祸、致堵的城区混乱史,并得到市民一致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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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同城君走在永胜街头,再也看不见那横冲直闯的红色三轮非法运营车了,永胜街头行人更安全,交通更顺畅。

那么,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究竟用的什么绝招解决来这一永胜城市管理顽疾呢?

据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金华介绍,要做好对这类车辆的管理,必须从买卖源头上对载客三轮车的数量进行控制。针对这一问题,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派出警力深入县城载客电动三轮车销售市场进行实地调研,收集相关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县城载客三轮电动车的六个销售点进行逐一宣传劝导;二是组织民警、协警加大对消费大众的宣传引导,引导他们拒绝购买此类超标电动车。同时,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在县城集市、城区街道、客运站、广场、学校、各村(居)委会等人群集散地发送、粘贴《致广大电动车主、驾驶人的一封信》、《文明出行从我做起倡议书》《血的教训》等宣传单,呼吁群众自觉弃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文明参与交通。共发放宣传单20000余份,让安全行车、规范驾驶深入人心;三是把客运站路口、井源街口、中医院门口、东大街、文明南路、东街等路段作为重点管控路段,把电动三轮车乱停乱放、随意调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停车上下人、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采取"高峰守点,平峰巡线,点线结合"的勤务模式,优化警力配置,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重罚的态势。同时依据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不定期组织被查处的违法驾驶人学习,对他们进行交通法规知识讲解和警示教育。共查处载客三轮电动车违法行为800余起,组织违章驾驶人学习39期次,共900人接受了教育学习,并取得良好的效果。随着整治县城电动三轮车工作的逐步深入,城区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观,特别是载客电动三轮车行车秩序日趋规范,此类车辆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

除此之外,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托购买保险编号,对三轮车实现户籍化管理。根据司法鉴定及上级公安机关批复,在永胜县城城区内行驶的三轮、四轮电动车,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等方面均超过了普通电动车的国家标准,属于机动车,但此类车辆均不在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发布的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内,无法进行正常落户登记,更不具备参与客运的资质。为此,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前期调研、宣传、违法打击的基础上,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意见》的相关要求,印发了大队《整治规范城区电动三、四轮专项工作方案》,以"控制总量、限制发展、逐步淘汰、彻底消除。为目标,以"先纳入,后管理,再规范"的思路,建立堵疏结合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对城区所有从事营运的三、四轮电动车进行信息采集编号,并逐一造册登记,建立车辆档案,实现户籍化管理。并要求车主购买保险,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截止目前,共为县城1319辆电动三、四轮车实现了编号。

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还充分利用和发挥微博、微信、微视、客户端和户外媒介等“三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建立交通安全宣传专题栏目,设立交通违法曝光台,弘扬交通文明意识,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及不文明现象,提醒广大群众文明参与交通。

对电动三轮车采取严格驾车人准入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必须持有《D类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购买有效保险驾驶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必须持有"C"类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购买有效保险。为此,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路面执勤执法中查到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且驾驶人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采取将车辆暂扣至我队,通过培训学习、组织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让其签订不再从事非法营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且从2018年1月1日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再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保证书》方返还暂扣车辆。集中整治期间,共暂扣违法电动三、四轮车280余辆,处罚近300人组织违法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参与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考试计280余人次。违章三、四轮车驾驶人自愿签订不再从事非法营运《保证书》2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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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推动、协调、配合县住建部门在东大街(凤凰花园环岛至妇幼保健院环岛)道路中问设置中心隔离栏,除灵源路口、客运站路口、环城北路口外全路段禁止车辆左转弯。通过中间隔离栏的设置有效消除电动三、四轮车随意掉头、转弯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增加其营运成本,挤压非法营运空间。待城区路网完善后逐步在环城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道路中心增设隔离栏,进一步压缩其非法营运空间。同时针对隔离后出现的逆向行驶、违规掉头等违法行为,我队也采取严管态势进行严厉打击。就目前来看,隔离栏的安装对城区交通疏堵保畅及挤压非法营运空间作用明显,各类交通事故明显减少,随意调头、强行超车明显减少,通行能力得到提高。行人横穿马路、人车混行等违法行为得到遏制。

另外,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推动、协调、配合县住建部门在农贸市场、东街、辕门路、锦天步行街、老卫生局至环城北路、文明南路清真寺至东街路段打造为步行街,对上述路段分时段进行封闭,封闭时段为08:00-18:00,封闭时段除行人、两轮车辆之外一律不得通行。对进一步压缩电动三、四轮营运空间,成效显著。待城区路网完善后,以同样的方式对西街、南街。北街进行管控,实现中心主城区禁止电动三、四轮车驶入的目标。

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东大街金段、凤鸣路全段、东(西、南、北)街、文明南(北)路全段、井源街全段、环城南(西、北)路、灵源路、吉庆路、辕门口全段等路段列为重点管控路段。将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法营运电动三、四轮车上路、乱停乱放(特别是在广场、斑马线、岔路口、十字路口50米内)、占用人行道及广场空地、占用机动车道或者占用机动车停车位、不按交通信号(标识、标线)指示行驶、逆向行驶、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一是根据县城电动三、四轮车的时空分布,制定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及勤务模式,在日常管控的基础上,加大对早、午、晚上下班高峰时段及八小时外的管理力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协调沟通,与住建、交运、运管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联勤联动机制,联合开展对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对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依法严管的强大声势。三是充分借鉴“上海经验”,强化警种协作,制定全警参与县城城区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措施,明确交警、辖区派出所在专项工作中的责任,联合开展整治工作。大队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从各交警中队(派出所)、大队各部门抽调人员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举全大队之力推动整治行动取得实质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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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前期大力宣传和严格准入、限行、禁行各项措施的稳步推进,加上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体民警、协警全力以赴,严管严打,城区非法营运电动三、四轮车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为确保成果稳定,大队积极安排部署,由永北城区中队采取日常管理与错时执勤相结合,上班时间与八小时外不放松的模式进行常态化管理,逐步加大处罚力度,持续打击少数违法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彻底消除侥幸心理,巩固整治成果。

目前为止,城区非法营运电动三、四轮车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永胜城区交通秩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区交通拥堵现象明显减少,事故发生率大大降低,人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得到有效保障,永胜县城城市形象大幅提升。城区交管工作也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认可。永胜城区交管工作迈上新台阶,走入新纪元,重塑了公安交警新形象。政府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运营/ZZL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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