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访问移动社区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丽江同城网 门户 查看主题

丽江8家旅游购物企业将派人驻昆明办公,为了啥?

发布者: 丽江新闻 | 发布时间: 2016-11-10 16:59| 查看数: 4175| 评论数: 0|IP:中国云南丽江

针对当前云南旅游投诉70%以上为旅游购物退货诉求,以及85%以上的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皆因“零负团费”经营与强制购物而引发的现状,日前,云南省旅游商会决定在11月底正式成立云南省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以下简称“监理中心”),更好地贯彻执行云南旅游购物“30日内无理由退货”承诺,以公正、公开、及时的退货退款方式,有效降低退货投诉,抑制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和旅游购物企业“高定价、高回扣”等行为。
MDK_3084 - 副本.jpg


今天上午,同城君从丽江市旅发委召开的配合开展云南省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的帕沙玉石城等8家经等级认定的旅游购物企业将各指派一名售后客服人员统一驻昆在监理中心平台集中办公,协调处理各自退货投诉工作。据介绍,监理中心采用“统一办公、集中受理、各自处理、相互监督”的工作模式,坚持“企业自愿、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组织旅游购物企业代表集中统一办理旅游退货投诉。

监理中心成立后,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中心退货投诉初审、分发、退货进度跟进,数据整理、统计分析等工作。接收游客退货申请,符合规范要求(自购买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因人为原因造成商品物理及化学性质改变的;出示购买商品销售单据)的,指导游客填写《游客退货处理填报表》。而旅游购物企业在接到中心转办《游客退货处理填报表》后,须遵循快速处理原则,第一时间核实游客及商品信息,确认无误后,48小时内与游客达成一致,并移交各企业财务部门实施退款工作,十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退货退款,并上报中心处理结果。

监理中心每周还将对退货未处理的旅游购物企业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对不退货的旅游购物企业予以公开谴责,对不退货或者退货不及时的旅游购物企业予以曝光,形成舆论倒逼,使不退货或退货不及时的企业在监理中心平台上既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又受同业行业监督,同时还受社会舆论公开监督的格局。

据悉,针对旅游购物场所高定价、高回扣等问题,丽江市旅发委近期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在今天的会议上,市旅发委行管科科长李兆刚也再次向参会的旅游购物企业负责人强调了各家购物店都要明码标价、不欺客宰客、质价相符、提高服务质量等的要求。(马登科)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
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