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丽江古城商业经营行为,维护丽江古城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广大经营户整体素质,提升市场信誉度,促进丽江古城传统商业文化的持续繁荣和发展,经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共同研究,决定在丽江古城开展争创“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评选活动。根据《关于在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5A级景区开展“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评选的通知》(丽古管局发〔2016〕5号)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现评选出“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81户,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增加透明度,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向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 (电话:5129858 )、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综合管理科(电话:5105616)反映,敬请社会各届予以监督。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 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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