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因为没把三轮车‘借’给他们,我家孩子就被打得脸肿手破,还被人拍视频羞辱,家里也被翻得乱七八糟……”银川市民李女士提起儿子小泽(化名)的遭遇,至今仍难掩愤怒,甚至气得当场服用救心丸。
据极目新闻报道,3月21日,银川一名小学生小泽,因拒绝将自己的三轮车“借”给几名同龄人,遭到9名中小学生围堵施暴。视频中,多名施暴者对小泽拳打脚踢、辱骂嘲讽,有人还特意要求小泽看向镜头,并向他头部吐痰,一旁还有人嬉笑拍摄,全程毫无顾忌。更令人发指的是,施暴者还逼迫小泽打开家门,入室翻找财物,李女士事后清点发现家中有财物丢失。
无道歉、不拘留?小学生遭 9 人围堵施暴,低龄暴力不能再 “轻拿轻放”
事发后,李女士第一时间报案。警方调查锁定9名违法行为人,均来自当地不同中小学——其中8人未满14周岁,警方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仅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1人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被作出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却并未送拘留所执行。
一句“未满14周岁”,难道就能让施暴者全身而退?此事一经曝光,立刻引发市民和网友热议,核心疑问直指:低龄施暴者的恶行,真的只能“不了了之”?年龄,难道真的是免罚的“护身符”?
更让李女士寒心的是,事发后她向当地教育局求助,得到的答复竟是“事件发生在校外,与学校、教育局无关”。尽管小泽所在小学安排了心理辅导和家访,但在李女士看来,这些举措形同虚设——孩子的身心状态不仅没有好转,反而愈发糟糕,家访也只是试探家长态度,并未拿出任何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更离谱的是,截至目前,9名施暴学生及其家长,没有一人出面道歉。不予处罚、不送拘留、不道歉,施暴者几乎零代价,这让网友不禁质疑:法律的“牙齿”,为何在低龄暴力面前显得如此无力?
事实上,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早已明确,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行为人,若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应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虽不予处罚,但必须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同时,对不予处罚或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需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采取矫治教育措施。
那么问题来了,此次事件中,那名已满14周岁的施暴者,为何未被送拘留所执行?其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标准?警方亟待给出权威解释,回应公众疑问。要知道,小泽如今已不敢返校、不愿与人交流,身心遭受重创,而施暴者却若无其事,这种失衡的处理方式,不仅无法抚慰受害者,更可能变相纵容低龄暴力的滋生。
值得警惕的是,此次施暴并非一时冲动。据李女士透露,施暴者打人时竟互相提醒“躲避监控”“别打胳膊腿,容易被发现”,甚至还能胁迫小泽入室翻找财物——这种有预谋、有分工的行为,早已超出“少年无知”的范畴,更像是对法律和规则的公然漠视。这不禁让人追问:这些孩子对暴力的认知从何而来?他们的行为边界为何如此模糊?作为监护人,又尽到了多少管教责任?
校园欺凌零容忍,从来不是一句口号。惩治低龄暴力,更不能指望某一方单打独斗:学校不能以“事发校外”为由推卸责任,毕竟对学生的教育和监管,从来不止于校园围墙之内;家长不能当“甩手掌柜”,孩子的恶行,本质上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司法机关更不能因“年龄”而放宽标准,必要的惩戒的不是伤害,而是挽救,是让这些孩子明白“法不可违”,守住行为底线。
未成年人保护,从来不是“保护施暴者”,而是要优先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三个字,是需要被呵护的理由,绝不是纵容恶行的挡箭牌;年龄,更不能成为施暴者逃避责任的“护身符”。
目前,小泽家中遭入室抢劫的情况,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拿出不枉不纵的公正处理结果,给受害者及其家庭一个交代,也给所有未成年人上一堂深刻的法治课——唯有让法律真正“长牙”,才能守住校园安全的底线,才能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安心成长。
(综合:红星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