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女学生仅拘留10天、调离教学岗?律师:应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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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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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4-1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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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数: 8|IP:中国云南丽江
师德沦丧,触目惊心!一则高中班主任利用职务之便,假开请假条猥亵女学生的新闻,近日引发全网震怒。本该是守护学生成长的园丁,却沦为伤害未成年人的恶魔,而当地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更让公众的愤怒雪上加霜。
事情要从2025年11月7日说起。河南光山县某高中54岁的班主任刘某,以学生“周雨”(化名)生病为由,违规为其开具请假条,随后将这名未成年女生带至宾馆,实施了猥亵行为。据新闻报道,刘某的恶行并非一时冲动,他在餐厅和宾馆先后两次对周雨实施猥亵,最终在宾馆图谋不轨时,因遭到女生激烈抵抗才被迫离开。
猥亵女学生仅拘留10天、调离教学岗?律师:应追究刑事责任
事后,备受惊吓的周雨鼓起勇气向父亲周海(化名)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得知女儿被班主任侵害后,周海痛心疾首,于11月9日正式向当地警方报警,希望能为女儿讨回公道。
11月19日,光山县公安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认定刘某对周雨实施了猥亵行为,且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最终决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看似有了处罚结果,但刘某的恶行给周雨带来的伤害,却难以弥补。
据悉,事件发生后,周雨因遭受严重心理创伤,不得不转学,彻底离开熟悉的校园环境。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猥亵事件给这名未成年女生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她甚至一度因过度服药导致中毒,万幸被及时发现,才没有酿成更严重的悲剧。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本该无忧无虑,却因班主任的恶行,陷入身心双重痛苦,令人揪心。
然而,更令人不解、更引发众怒的,是当地教育部门的处理决定。2026年4月14日,光山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回应媒体时表示,已对涉事教师刘某作出降级处分,将其调离教学一线岗位,安排至原高中从事后勤工作,还声称该处理是“依法依规作出的,不存在包庇”。
这样的处理结果,无疑是对恶行的纵容,更是对受害女生的二次伤害!国家教育部早已明确发文,对于有虐待、猥亵、性骚扰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必须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明确规定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
公众不禁要质问:清除出教育队伍,难道就是调去学校后勤工作吗?要知道,无论在学校从事什么岗位,都不可避免地每天接触学生。一个猥亵过未成年人的败类,有什么资格继续留在校园?有什么资格继续享受财政供养、吃财政饭?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对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是不是存在严重的理解偏差?难道在他们眼中,猥亵学生的恶行,只要调离教学岗就可以一笔勾销?
值得一提的是,教育部相关文件还明确规定,要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对师德违规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等失职失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那么,公众有理由追问:此次事件中,涉事高中对班主任的监管存在明显失管失察,才让刘某有机会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学生,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对涉事学校的领导责任,有没有依法追究?至今,相关部门对此讳莫如深,未给出任何回应。
除了教育部门的处理引发质疑,刘某仅被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同样让舆论哗然。要知道,周雨是未成年人,而刘某不仅是其班主任,更是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谎言、开具假条,将女生带至宾馆实施猥亵,这一系列行为明显是有预谋的,主观恶性极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刘某猥亵未成年女生,且给其造成了严重的身心损害,为何仅仅被处以行政拘留,而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封面新闻报道,有律师明确表示,对受害人周雨的心理伤害进行专业鉴定非常有必要。该鉴定虽然不是将案件转为刑事诉讼的唯一依据,但可以作为重要证据,支持认定刘某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或“其他恶劣情节”,为追究其刑事责任提供支撑。那么,当地警方在处理此案时,是否依法对周雨的心理伤害进行了鉴定?为何最终没有以刑事犯罪立案侦查?
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更是教育的底线。对师德师风问题的容忍,就是对学生的残忍;对侵害学生恶行的轻纵,就是对教育事业的亵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如此“和稀泥”的处理方式,不是依法依规,而是拿着规定当“挡箭牌”,拿着鸡毛当令箭,寒了公众的心,更伤了受害女生及其家人的心。
面对全网的质疑与愤怒,我们强烈建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彻查此案——查清刘某恶行的全部细节,查清当地教育部门处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包庇、失职行为,查清涉事学校领导的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将害群之马彻底清除出教育队伍,给受害女生、给公众一个明确、公正的回应。
要知道,校园是学生成长的净土,容不得半点亵渎;教师是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容不得一丝师德沦丧。若害群之马不被彻底清除,不仅会给受害学生留下终身阴影,更会产生负面示范效应,让更多学生面临潜在危险,最终损害的,是整个教育行业的公信力。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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