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商务局领导失职造成339万损失 据丽江市纪委消息,丽江市商务局副局长王光春因未正确履职、致使企业违规获得国家补助资金339.5万元,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丽江商务局领导失职造成339万损失
通报称:丽江“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市商务局分管贸易流通科(具体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的科室)的丽江市商务局副局长王光春,在具体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未正确履行自身工作职责,对企业项目申报材料未认真审查,致使企业弄虚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顺利上报;在组织项目验收过程中未认真核实,对企业没有建设和建设不符合国家文件规定要求的项目以验收合格上报,致使企业违规获得国家补助资金339.5万元,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编辑/毕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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