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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教不改!丽江一男子三次醉驾获刑,再次酒驾被刑拘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 发布时间: 2025-10-17 09:53| 查看数: 12583| 评论数: 4|IP:云南丽江



2025年9月22日晚,古城区上演惊险一幕:驾驶员陈某驾驶小型轿车沿西安路由南往北行驶时,被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05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阈值。随后的血检结果进一步确认,其血液酒精浓度为203.67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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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陈某并非首次因醉酒驾驶触碰法律红线,而是一名有着多次危险驾驶犯罪记录的“惯犯”。回溯其违法历程:2022年6月17日,他因危险驾驶罪被云南省永胜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2024年4月2日,再次因危险驾驶罪被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2025年9月22日,其又因危险驾驶罪被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屡教不改的陈某,在第三次获刑后,于2025年9月23日被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已羁押在丽江市看守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进一步惩处。

丽江交警提醒,生命没有“重启键”,方向盘不是“赌命盘”。一时的侥幸往往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平安到家才是回家最近的路。希望广大驾驶员紧绷交通“安全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最新评论

点评 回复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5-10-17 09:53
该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多次违法将从重处罚。
点评 回复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5-10-17 10:02
屡教不改终食恶果,醉驾害人害己必须严惩。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点评 回复 礼尚往来 发表于 2025-10-17 11:06
屡教不改就该重判 这种马路杀手是在拿人命开玩笑 建议终身禁驾并追究危害公共安全罪
点评 回复 阿不不的碎碎念 发表于 2025-10-17 11:21
屡教不改就该重判 这种马路杀手简直是在拿人命开玩笑

4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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