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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恩人竟是摆拍骗局 法律严惩警示流量不可无底线​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和永杰 | 发布时间: 2025-10-13 15:57| 查看数: 12637| 评论数: 6|IP:云南丽江

近日,自媒体账号 “宋雨霏”(实际运营者宋某雪)发布的 “悬赏 20 万元寻找救命恩人” 系列短视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然而,这场看似充满 “知恩图报” 温情的网络事件,经核查竟是一起为博取流量、牟取私利精心策划的摆拍骗局。目前,涉事人员宋某雪、何某龙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另有 4 名参与摆拍者被处以罚款处罚,相关情况已通过权威渠道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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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事件始末,自 8 月 21 日起,“宋雨霏” 账号陆续发布 10 余条短视频,以 “溺水获救后苦寻恩人” 为主线,通过设计 “带礼物被恩人家人阻拦”“辗转多地找到恩人家中” 等曲折剧情,刻意制造情感冲突与叙事张力,视频累计获得数万点赞,一度被部分网友当作 “传递社会温暖” 的正能量内容转发扩散。但随着视频持续更新,有网友质疑剧情 “过于刻意”“疑似剧本炒作”,相关质疑声逐渐发酵。直至警方介入调查,真相才得以揭开 —— 所谓 “溺水女子”“救命恩人” 均为虚构人设,宋某雪与何某龙为实现 “起号吸粉后通过带货、承接广告获利” 的目的,伙同 4 人共同演绎虚假剧情,将公众对 “善意”“感恩” 的价值认同,异化为吸引流量的 “工具”。​

从法律层面审视,该行为已绝非 “创意演绎” 范畴,而是明确违反法律规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清晰界定,散布谣言、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依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宋某雪等人发布的虚假视频,以 “社会新闻” 的姿态在网络传播,不仅误导大量公众相信 “溺水寻恩” 为真实事件,更引发 “恩人为何避而不见” 等无关讨论,对正常网络信息传播秩序造成干扰。尤为值得警惕的是,其行为具有明确的商业牟利指向,是一场有预谋、有分工的 “流量变现” 操作,这种将 “违法成本” 与 “商业利益” 挂钩的算计,严重触碰法律红线,必须依法予以重拳打击。​

深入剖析事件细节,不难发现部分自媒体对流量的追逐已突破道德与法律双重底线。为提升 “剧情逼真度”,涉事人员精心设计情感桥段,刻意渲染 “寻恩不易” 的氛围;面对网友 “剧本炒作” 的合理质疑,他们既不澄清也不停止更新,反而继续发布视频维持 “人设”,直至警方介入调查才被迫停止违法行为。这种 “只要能吸粉,不顾真与假” 的扭曲逻辑,折射出当前部分自媒体行业存在的乱象 —— 在短视频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少数从业者将 “流量至上” 奉为圭臬,忽视内容真实性,甚至不惜以消耗公众善意、破坏社会信任为代价换取短期利益。​

此次法律对涉事人员的处罚,既是对违法行为的严肃惩戒,更是对网络生态的有力维护。行政拘留与罚款的决定,不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明确规定,更直指 “诚信缺失” 这一社会底线问题。公众之所以愿意关注、点赞甚至扩散 “寻恩人” 视频,本质是对 “知恩图报” 传统美德的认同,对人间温暖的期待;而宋某雪等人的行为,不仅让网友感受到 “被愚弄” 的愤怒,更可能导致公众对后续真实的求助、寻亲类网络信息产生怀疑,这种对 “社会信任基础” 的消耗,其危害远大于单条虚假视频本身。​

当前,短视频已成为公众获取信息、交流互动的重要平台,自媒体创作本应承担起传递真实信息、弘扬正能量的社会责任,用有温度、有价值的内容丰富网络生态。但当 “逐利心” 盖过 “敬畏心”,将虚假剧情包装成社会新闻,最终必然会因触碰法律底线、违背社会诚信而自食恶果。须知,流量或许能通过炒作短期获取,但自媒体行业的长久发展,始终离不开 “真实” 与 “诚信” 两大基石。​

此次 “寻恩人” 摆拍骗局,为所有自媒体从业者敲响了警钟:流量有边界,法律有底线,公众的善意更不容肆意消费。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试图以违法违规手段博取流量、牟取私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必然会被社会公众所唾弃。唯有坚守真实底线、恪守法律规定,才能让自媒体行业在健康轨道上持续发展,真正发挥其传递正能量、服务社会的价值。​

(综合:红辣椒评论)

最新评论

点评 回复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5-10-13 15:57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自媒体从业者应坚守真实底线,传播正能量。任何为博取流量而编造虚假信息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诚信是立身之本,更是网络空间清朗的基石。
点评 回复 ak一点小意思 发表于 2025-10-13 16:05
虚假寻恩摆拍骗局终被严惩 流量狂欢不能践踏法律红线 自媒体造假消费公众善意必须付出代价
点评 回复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5-10-13 16:17
该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网络信息传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点评 回复 阿不不的碎碎念 发表于 2025-10-13 16:32
为了流量毫无底线消费公众善意 这种摆拍骗局就该严惩不贷
点评 回复 蓝月谷的水 发表于 2025-10-13 17:07
为了流量毫无底线消费公众善意 这种摆拍骗局就该严惩不贷
点评 回复 川湘小碗菜 发表于 2025-10-13 18:10
为博眼球毫无底线消费公众善意 这种摆拍骗局就该严惩不贷

6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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