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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处理一起普通交通事故时,意外查获一起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事男子胡某某不仅面临法律严惩,还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赔偿对方车辆维修等相关费用。
当日下午,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束河街道尚义村尚义巷路段发生一起机动车碰撞事故,涉事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执勤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在对事故现场进行细致勘查,并依法核实涉事人员身份及驾驶资质环节,发现驾驶人胡某某神色异常慌张。民警随即在系统内查询胡某某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信息,结果显示无相关记录,证件真实性存疑。
面对民警的质疑,胡某某起初试图狡辩,声称自己的驾驶证是通过正规渠道办理的,只是因为日常保管不当导致外观有所受损,才出现信息查询异常的情况。但在民警进一步细致核查,以及耐心宣讲相关法律政策后,胡某某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最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据胡某某交代,他此前因未能通过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却又因日常出行急需用车,便心存侥幸,通过非法渠道花费数千元购买了这本涉嫌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本以为能蒙混过关,没想到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被交警当场识破,暴露了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收缴伪造证件,扣留机动车,对驾驶人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胡某某因属于无证驾驶,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负责赔偿对方车辆维修等相关费用。
目前,胡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证是驾驶机动车的法定凭证,使用伪造的驾驶证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会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更会对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希望市民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学习交通法规、参加驾驶培训并考取驾驶证,做到依法依规驾驶,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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