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长沙长郡斑马湖中学部分班级 “私装监控” 一事,经学生通过 “问政湖南” 平台反映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该学生表述,该校作为中考、高考考点,已配备先进的 AI 智能监控设备,而部分班主任在未征得家长与学生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额外安装监控设备,此举被认为 “实属多余”。 针对这一情况,长沙市教育局迅速作出回应,明确表示学校确实存在个别班级自行安装监控的现象,并已责令相关学校立即拆除设备。然而,事件后续进展却出现波折 —— 在教育局 “责令拆除” 多日后,反映问题的学生再次留言称,涉事监控仍未拆除,整改工作毫无进展。对此,长沙市教育局不得不再次介入,督促学校安排专人落实拆除事宜。这一 “反复” 的整改过程,暴露出涉事学校及相关教师对私装监控行为的认知偏差,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甚至不排除部分人员认为是反映问题的学生 “做错了”。
事实上,公共场所禁止 “私装监控” 早已是社会共识,更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今年 4 月正式实施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中特别强调,除政府有关部门及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采集设备。在学校教室已配备统一合规监控的前提下,部分班主任自行加装监控,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
退一步讲,即便是学校依据规定安装的公共监控,也需严格履行备案程序,加强监管力度,其查看与管理权限绝不能由班主任个人掌控。一方面,若权限过度集中,存在班主任将监控视频用于教学管理之外用途的风险;另一方面,个人管理模式下,视频数据极易因管理不善导致学生隐私泄露,这一隐患不容小觑。 不可否认,班主任私装监控的出发点,或许是为了更便捷地开展教学管理,实时掌握学生学习状态,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违反纪律的行为。但必须明确的是,便捷管理与学生隐私保护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边界。教室虽属公共场所,但学生在教室内的学习、交流等行为仍涉及个人隐私,无时无刻被 “监控” 的状态,会给学生带来强烈的精神压力,进而影响其正常的学习节奏与心理状态,这与教育的初衷相悖。
此前,“教室是否应该安装监控” 这一话题就曾多次引发社会热议,部分地区的学校、家长与学生围绕监控安装的利弊展开过激烈讨论,最终形成较为普遍的共识:教室可以配备公共监控,以保障教学秩序与校园安全,但监控视频的查看、存储与使用权限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与审批流程,确保每一步操作都在规范框架内进行。而在已有合规公共监控的前提下,再私自加装监控,既无必要,也无合理依据。
目前,长沙市教育局已督促学校拆除私装监控,但事件的处理不应止步于此。一方面,学校需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加强对教职工的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其法律意识与合规管理理念,杜绝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反映问题学生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该学生在学校的正常学习与生活不受影响,避免出现 “因反映问题而遭区别对待” 的情况。
近年来,因监控视频泄露引发的舆情事件频发,随着监控设备技术的不断发展,安装与使用门槛逐渐降低,公众的 “摄像头焦虑” 也日益加剧,对各类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难免产生抵触与不安情绪。这一现象提醒我们,监控设备的安装绝非 “小事”,而是关乎公共安全、个人隐私与社会治理的严肃议题。无论是学校还是其他单位,在安装使用监控设备时,都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定,充分兼顾各方利益诉求,在安全守护、便捷管理与隐私保护之间找到精准平衡,唯有如此,才能让监控真正发挥积极作用,赢得社会信任。
(综合: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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