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发表于 2025-12-29 09:16

爱奇艺用户遭遇“现代版霸王条款”:会员一次充25年,退费却要“原路返回”老账户

据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报道,河南许昌的黄先生遇到了一件闹心事:自己的爱奇艺会员充值时长竟到了2043年,从2017年算起足足25年。近期黄先生想退掉未消费时段的费用,却被平台告知需原路退回至早已停用的支付宝账号,退费之路困难重重。

乍看起来,用户充值会员相当于与平台签订协议,秉持契约精神本是应有之义。企业想通过长期会员绑定用户,这份心情可以理解,但一“拴”就是数十年,期间充满各种变数,时间跨度确实超出了合理范畴。正如黄先生所言,再怎么喜欢爱奇艺,也不可能一次性充值二十多年会员,要知道普通房贷的年限也才30年。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如果黄先生或其家人当初充值时属于错误签约,那么这份长期会员协议的效力本身就存在“先天瑕疵”。

平台提出的“原路退回”退费条款,在保障资金安全方面的确有一定合理性。但从常理判断,退费理应以消费者的意愿为准,企业如果一味“僵化操作”,难免让人怀疑是想让消费者“知难而退”,从而打消退费念头。具体到黄先生的遭遇,还存在一个现实问题——他的原支付宝账户已经更换了主人,“原路退回”的方案根本行不通。

从本质上讲,退费规则就是消费者的维权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不得设置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能因为用户支付账号发生变动,就断然拒绝退费诉求。按照现行法律,“原路退回”这类平台自设的格式条款,不能单方面增益企业自身权利,更不能以此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必须向对方履行提示注意和明确说明的义务,否则这类条款就会构成“霸王条款”,失去应有的法律效力。

商业运行需要规则,但规则的建立必须以法律法规和公平合理为基础。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作为企业,理应秉持立法精神,遵守市场法则,不能让商业规则突破法律和公平的底线,否则不仅会伤害自身的商业信誉,最终消费者也会选择用脚投票。

商业规则也需要应时而变,每一次消费纠纷与冲突,都应该成为规则优化完善的契机。据新京报报道,爱奇艺官方微博已发文回应此事,称关注到用户黄先生的退费诉求,已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并启动原支付渠道退款流程。鉴于黄先生原账户停用的实际情况,平台表示将在核实收款账户与充值账户为同一人所有的基础上,根据用户实际情况安排退费。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妥善解决此事,无疑是必要之举。不过从长远来看,涉事企业更应深刻反思,在长期绑定用户的会员模式设计、退费规则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等方面,适时启动修订程序,以规则之变取信于消费者,取信于市场。

(来源/红星评论)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5-12-29 09:16

该事件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台退费规则需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不得设置不公平条款。建议平台依法优化退费机制,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尚义的狼 发表于 2025-12-29 09:16

会员一充二十五年,平台退费设置障碍,霸王条款何时休?

ak一点小意思 发表于 2025-12-29 09:25

爱奇艺这波操作太离谱,25年会员绑定堪比卖身契,退费还设障碍,典型的店大欺客。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5-12-29 09:33

企业应积极解决用户退费难题,优化会员服务规则,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建和谐消费环境。

礼尚往来 发表于 2025-12-29 10:10

爱奇艺这波操作太离谱,25年会员绑死用户,退费还设障碍,典型的霸王条款。平台规则不能凌驾法律之上,消费者权益不容侵犯。

情不自禁 发表于 2025-12-29 10:27

会员一充二十五年,平台退费设置障碍,这明显是霸王条款。企业不能只顾利益,忽视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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