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和永杰 发表于 2025-11-12 16:17

殴打九旬母亲,岂能以 “家丑” 遮羞?

一段监控视频近日引发全网强烈愤慨:画面中,一名男子竟挥拳殴打自己93岁的老母亲,老人凄厉的哭喊穿透屏幕,刺痛了无数人的心。这起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事件,再次清晰地警示我们:家庭暴力从来不是"家务事",而是触碰法律红线、违背人伦道德的公开犯罪行为。

根据官方通报,11月11日下午,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嘉泽镇人民政府发布情况说明:11月10日18时16分,当地派出所接到殴打警情,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调查,违法行为人杨某中因琐事与母亲陈某琴发生口角后,动手实施殴打。目前,杨某中已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当地妇联、派出所已安排专人上门跟进,确保老人后续生活需求得到及时保障。
无论纠纷起因如何,对九旬高龄的母亲动手,已然突破了人伦道德的底线,也再度将"家暴是否属于家务事"这一关键问题摆在公众面前。在文明社会的框架下,这个问题本应有明确答案——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都不应被"家丑不可外扬"的陈旧观念所遮蔽。
九旬老人为何未能免于施暴?根源在于部分人心中根深蒂固的错误认知:将"打家里人"等同于"内部矛盾",认为家庭内部的暴力行为可以游离于法律与道德的约束之外。"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往往成为施暴者的"保护伞",让他们在封闭的家庭环境中肆无忌惮,笃定亲情可以消解暴力代价,外界不会介入干预。
家庭暴力的可怕之处,正在于其发生场景的封闭性。尤其是高龄老人,自我防卫能力薄弱,往往缺乏脱离施暴环境的自主条件,只能在恐惧中默默承受,这种"无法逃脱"的绝望,有时比肉体伤害更具摧残性。打破这种封闭循环,必须凝聚外界干预的合力。
邻居若听到异常哭喊,应主动敲门核实情况,及时报警;社区需建立常态化走访机制,重点关注高龄老人等弱势群体;物业、村委会、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要切实承担起"第一目击者"的责任,成为守护弱势群体的第一道防线。同时,应完善老年临时庇护所等配套设施,让老人在遭遇暴力时能有安全的"退路",真正实现"离开"的可能,避免"忍受"成为唯一选择。
更重要的是,要重塑"孝亲敬老"的价值认知。家庭教育中,应注重培养子女的"弱者关怀"意识,让他们明白赡养长辈是法定义务,关爱老人是道德责任,绝非"施舍";媒体应加大对孝亲敬老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让"敬老光荣、施暴可耻"的观念深入人心,取代"家丑不可外扬"的错误认知;社会层面更要明确立场,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敢于说"不",让公众清晰认识到:殴打长辈不是"家事",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公共耻辱。唯有从内心重建对长辈的敬畏与关爱,才能筑牢抵御家庭暴力的最后一道防线。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不让含辛茹苦的老人在晚年遭遇暴力,不让孝道美德在拳头下蒙尘,是社会共同的责任。期待通过法律的严惩、制度的完善、观念的重塑,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安享晚年,让孝亲敬老的暖流充盈社会每个角落。
(综合:红辣椒评论)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5-11-12 16:17

殴打九旬母亲令人发指,必须依法严惩。孝亲敬老是传统美德,家暴绝非家务事。全社会都应行动起来,坚决抵制家庭暴力,让每位老人都能安享晚年。

川湘小碗菜 发表于 2025-11-12 16:37

殴打九旬老母天理难容 家暴不是家务事必须严惩 孝道沦丧令人发指

ak一点小意思 发表于 2025-11-12 17:01

殴打九旬母亲天理难容 家暴不是家务事必须严惩 法律就该撕碎家丑遮羞布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5-11-12 17:56

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及《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家庭暴力非家务事,属违法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施暴者法律责任。

阿不不的碎碎念 发表于 2025-11-12 18:19

殴打九旬老母禽兽不如 家暴不是家务事必须严惩 法律就该让这种不孝子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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