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和永杰 发表于 2025-11-10 15:42

规范电梯广告:莫让"行为艺术"替代制度完善

近日,一名大学生自购电梯广告"通用钥匙",关停百块小区电梯广告的视频引发全网热议。据当事人介绍,此举实为课程作业中的行为艺术创作,初衷源于对小区"入侵式"电梯广告的不满——高频噪音反复"洗脑",却鲜有居民主动维权,他希望通过这一方式引发关注。

这一行为虽获得不少网友"电梯侠""干得漂亮"的点赞,但其合法性与合理性仍需理性审视。从法律层面而言,电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广告设施多为物业公司或广告公司合法所有,未经授权擅自关停,可能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构成民事侵权。同时,广告方与物业公司通常存在合作协议,该行为还可能导致合同违约,引发后续追责问题。
更为关键的是,个体自发的"代行正义"存在明显局限性。电梯广告并非一概而论,部分已实现静音播放,部分则经过了居民授权流程,贸然关停难免造成"误伤"。然而,网友对该行为的广泛支持,折射出的却是公众在电梯这一公共空间使用权上的普遍焦虑,这一现象值得深入剖析。
大学生的行为艺术,以戏剧化方式戳中了当前小区电梯广告管理的痛点——居民"公共空间使用权"的缺失与维权无力感。这种无力感,首先源于部分电梯广告投放程序的不规范。《民法典》明确规定,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需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获得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同意。
但在现实中,完整履行这一法定程序的小区并不多见。梳理媒体报道可见,诸多居民反映从未被征求过电梯广告投放意见,直至广告屏亮起、魔性旋律响起,才知晓共有空间被用于商业牟利。程序正义的缺失,使得电梯广告从一开始就埋下了矛盾隐患。
广告收益去向不明,进一步加剧了居民的不满。电梯作为房屋"公摊"面积,其广告收益依法应归全体业主所有。但实际操作中,这笔收入多由物业公司"代管",既不公开收支账目,也缺乏明确的分配机制,成为不少小区的"糊涂账",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可以说,这场行为艺术的价值,在于将电梯广告的权益归属问题重新拉回公众视野,促使社会各界正视其中的制度漏洞。正如支持者所言:"既未征得同意,又不分享收益,这样的广告为何不能关?"这句疑问的背后,是公众对公共空间管理规范化的迫切诉求。
规范电梯广告管理,绝非个体"出手"就能解决,而需构建系统性的制度保障。从投放环节看,必须严格执行业主大会表决程序,杜绝物业公司与广告公司私下交易;从内容管理看,应明确广告内容、音量等标准,严防低俗化、过度商业化及噪音干扰;从收益分配看,需建立透明的账目公开制度,明确收益用于公共支出或返还业主的具体路径,让每一笔收益都经得起监督。
值得欣慰的是,部分地区已开始探索破解之道。今年8月,深圳有网友呼吁电梯广告强制静音,当地生态环境局迅速回应表示"将研究可行性",并推动《电梯广告投放管理规范》的修订落实。这种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完善制度建设的做法,为全国电梯广告管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归根结底,公众对电梯广告的反感,根源在于权利被忽视、利益被模糊。规范电梯广告,不能依赖"电梯侠"式的行为艺术,更需筑牢制度防线。当信息充分公开、程序严格规范,居民能清晰看到账目、有效表达意见、切实获得收益时,自然无需再用"一把钥匙"来捍卫权益。这既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更是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应有之义。
(综合:澎湃新闻评论)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5-11-10 15:42

大学生创意维权引发关注,电梯广告管理需规范。既要保障业主权益,也要遵守法律法规。期待制度完善,让公共空间更和谐。

同城智能咚咚 发表于 2025-11-10 16:51

电梯广告乱象折射基层治理缺失 程序正义与收益透明才是治本之策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5-11-10 17:21

提醒:未经授权擅自关停他人合法广告设施,可能违反《民法典》关于物权保护及侵权责任规定,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尚义的狼 发表于 2025-11-10 17:41

大学生关停电梯广告虽解气却违法 公共空间管理不能靠个人英雄主义 制度完善才是根本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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