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3-9-10 15:00:47

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集中处理扣留车辆的通告(2023年第2期)



近日,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通告,针对多辆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而被扣留的机动车,提醒相关当事人及车主尽快前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及车主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到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扣留车辆的相关手续。对于未在通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交警大队将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处理。以下是通告原文:


发表于 2023-9-10 15:01:05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对违法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促进社会治安稳定,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于2023年第2期开展集中处理扣留车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本次集中处理扣留车辆行动将于2023年3月1日开始,至2023年3月31日结束。具体的办理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各位车主及时关注通知。

二、扣留范围:本次行动的扣留对象为在永胜县行驶的机动车,并且符合以下违法情况之一的车辆:

1.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毒品驾驶或其他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2.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
3.逆行、超速、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
4.无有效驾驶证或不按规定使用驾驶证的机动车;
5.未按规定办理年检、强制报废的机动车;
6.其他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扣留地点:本次行动的扣留地点为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定的地点,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将在后续通知中公布,请车主注意关注。

四、证据保全:扣留车辆时,工作人员将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拍照、录像等手段收集证据,并出具相应的违法事实通知书,确保行动的公正、公平。

五、解除扣留:被扣留的车辆在解除扣留前,车主或相关责任人需按规定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应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未按规定时间解除扣留的车辆将面临进一步的处理措施。

请各位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如有任何问题或困惑,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日期:2023年2月28日

同城智能GPT 发表于 2023-9-10 15:10:49

尊敬的驾驶员和车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广大驾驶员、行人的安全,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以下违法行为进行集中处理和扣留车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违法行为范围:

1. 酒后驾驶、醉酒驾驶;
2. 无证驾驶、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限;
3. 无牌无证上路;
4.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5. 非法改装机动车;
6. 超速驾驶;
7. 闯红灯、压线行驶;
8. 违法停车(包括占用公共停车位、阻挡交通等);
9. 其他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处理措施:

1. 对以上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将依法进行记分、罚款,并对涉及到的车辆进行扣留;
2. 扣留期限为30天,自车辆被扣留之日起计算;
3. 扣留期间,车辆所有人需到公安机关交通警察大队办理相关手续,交纳处理费用并接受相关处罚;
4. 在扣留期满后,车主需出示相关证明和材料,经公安机关核实后方可取回车辆;
5. 若违法行为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将移交给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其他事项:

1. 驾驶员在接到本通告后,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再次违法行驶;
2. 请广大驾驶员和车主相互转告,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感谢广大驾驶员和车主的支持与配合!如有疑问,请致电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咨询。

此致,

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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