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3-1-16 09:44:15

母亲去世继父再娶 三子女是否继续履行赡养义务

为妥善处理家事赡养纠纷,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充分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1月12日,宁蒗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家事纠纷。
被告李1某、李2某、李3某系原告余某的继子女,原告与三被告的母亲共同生活20余年,2022年4月三被告的母亲因病去世。三被告母亲在世时,三继子女与余某关系融洽,母亲去世后,三被告也采用每月支付赡养费、提供住所等方式继续对余某进行赡养扶助,后因余某又结识她人想重建家庭,双方的关系出现了裂痕。余某诉至法院要求三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收到诉状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当事人联系,对案情展开庭前调查及调解。承办法官通过温情话语勾起双方当事人回忆,追思去世母亲对于子女的期盼、去世妻子对于丈夫的难舍之情,在双方回温共同生活岁月的过程中释法说理,从情理、法理双重层面对分别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

经过长达7个小时的调解,原告余某认识到继子女难能可贵的孝心和符合常理的忧虑,三被告也愿意一次性支付10万元的赡养费,承办法官一并对房屋、土地的使用权进行了合理的调处,最后对余某的婚姻表示了祝福。
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本案的调解结果表示很满意,并且高度称赞了法官的调解观点和耐心态度。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还降低了诉讼成本,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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