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2-12-7 11:55:56

宁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城区货车限行的通告

宁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城区货车限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成果,持续抓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面治理扬尘污染问题,切实改善城区人居环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对驶入城区的车辆采取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必须作除泥、除尘处理后方可驶入县城区,并保持车体外观干净整洁,驾乘人员不得随意抛洒垃圾。
二、每天6:30—22:00时段,县城万格路全线、泸沽湖大道东过境线路口至飞鹰雕像路口路段、万格路与泸沽湖大道连接圈内的各条次干道禁止各类大中小型货车、工程车及拖拉机驶入,相关车辆可从东过境线及环山路绕行,因特殊情况确需驶入禁行路段的必须经宁蒗县住建局和宁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审批备案。
三、驶入城区的货车、工程车、拖拉机必须严密封盖,按核定吨位装载,不准冒顶装载,严禁撒漏,严禁轮胎带泥上路。
四、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将由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监督举报电话:
县住建局 0888—5521422
县交警大队 0888—5521437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5日起执行。

宁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2年12月5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宁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城区货车限行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