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2-10-25 16:24:12

下午才离开交警大队,当晚再次酒驾被查 驾驶人自嘲“你们就是我的克星”

近日,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开展查处酒醉驾集中统一行动时,再次查获一起二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2年08月22日,李某某醉酒后驾驶云PZxxxx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灵源南路由凤鸣路方向驶往羊坪方向,14时32分,当车辆行驶至灵源南路金牛蒡养生缘饭店门口路段处时,所驾车辆与陈某驾驶停放在停车位内的云PKXXXX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李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在勘查现场过程中,发现驾驶人李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在事故现场对李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90mg/100ml,经对其血液检测,李某某血液乙醇含量检测为338.75mg/100ml,李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永胜县公安局依法立案查处。
10月14日晚,永胜交警在城区开展查处酒醉驾集中统一行动时,再次查获李某某,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60mg/100ml,经对其血液检测,李某某血液乙醇含量检测为322.45mg/100ml。两次的酒检结果都稳居永胜县2022年度酒检结果红榜前列,更令人费解的是李某某14日上午刚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事故案件的经济损失尚未赔偿到位,下午才离开了交警大队办公楼,当晚他又再次实施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且当晚的执勤民警就是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的主办民警,特别的缘分也让李某某自嘲“你们就是我的克星”。

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等待李某某的也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示:闲暇小酌能逸情,酒后驾车不可行,醉酒驾车要追刑,珍惜自由,珍爱生命,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我们安全文明交通出行的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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