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发布对超过法定使用年限的摩托车限期办理注销登记的通告
永胜县发布对超过法定使用年限的摩托车限期办理注销登记的通告7月13 日,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在本辖区已注册登记且超注法定使用年限的摩托车限期办理注销登记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针对在本辖区已注册登记的正三轮摩托车满12年(含)以上共他摩托车清13年(含)以上超过法定使用年限的摩托车,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限期办理注销登记。
二、超过法定使用年限的摩托车未灭失的,由摩托车所有人应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摩托车,由机动车回收企业依法办理注销圣记.
三、超过法定使用年限的摩托车已灭失的,在公告期限内,由摩托车所有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所在地交警大(中)队或派出所某写(申请摩托车灭失注销登记承诺书》后依法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四、超过本通告期限不办理注销登记的摩托车,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依法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并强制注销。
五、严禁超过法定使用年限(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当事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一经公安机关查实,将对报废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将严格依法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来源/永胜交警编辑/和钰祎)
这不错,刷新我的认识。 你认为呢? 好吧! 我一直不太清楚怎么注册。 我就看看。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