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19-12-6 17:00

快来看!丽江一起“青少年故意伤害罪”今日宣判!

“被告人苏某某无故殴打他人,致人轻伤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判决如下:被告人苏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这是12月6日发生在丽江祥和学校报告厅“青少年模拟法庭”上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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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努力把广大青少年培养成为家庭中的好孩子、学校中的好学生、社会上的好青年、大自然的好朋友,为把他们培养成为对祖国、对社会、对自身有责任感的好公民,12月4日,古城区祥和学校报告厅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普法暨“青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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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是一起校园故意伤害案,学生分别扮演了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原告以及双方代理律师等不同的法庭角色。整个庭审程序分为开庭、法庭调查、辩论等五个阶段。审判员严肃公正,公诉人慷慨陈词,辩护律师激昂雄辩,被告诚恳悔过,呈现出一堂精彩的法庭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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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此次活动的古城区祥和学校初一35班的赵洋阳表示:“通过参与此次模拟法庭的审理过程,让我学习了解了如何保护自身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而且在以后的生活中也会养成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意识和习惯。”
据了解,本次活动旨在通过青少年模拟法庭帮助青少年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奠定坚实的基础,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目标,瞄准内心反省、实践体验、社会共建三个层面,把学生的行为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融入到“模拟法庭”当中,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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