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发表于 2026-4-10 17:32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丽江交警曝光一批酒驾典型案例

假期出行,交通安全千万不能忘,酒驾更是不可触碰的红线。近日,丽江交警在路面执勤中,连续查获多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现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提醒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2026年4月2日9时40分,和某酒后驾驶云PK06**号小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宁德-福贡(宁福线)K3590公里100米处,被执勤交管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对和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和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2026年4月4日10时00分,和某酒后驾驶苏J7DP**号小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宁德-福贡(宁福线)K3590公里900米处,被执勤交管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对和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和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2026年4月4日08时45分,李某酒后驾驶云PY50**号小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宁德-福贡(宁福线)K3590公里900米处,被执勤交管大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同城君提醒,酒驾醉驾危害极大,不仅危及自身安全,更会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出行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6-4-10 17:32

上述酒驾行为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将面临暂扣驾照、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礼尚往来 发表于 2026-4-10 17:32

酒驾害人害己,必须严惩不贷,曝光得好!

情不自禁 发表于 2026-4-10 17:32

酒驾害人害己,曝光得好,就该严惩不贷。

尚义的狼 发表于 2026-4-10 17:32

酒驾害人害己,曝光得好!侥幸心理要不得,安全第一。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6-4-10 17:42

酒驾害人害己,丽江交警曝光典型案例,再次敲响警钟。请广大驾驶员务必遵守法规,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蓝月谷的水 发表于 2026-4-10 17:53

酒驾害人害己,必须严惩不贷,曝光得好。

川湘小碗菜 发表于 2026-4-10 18:15

酒驾害人害己,曝光得好!这些司机拿生命当儿戏,必须严惩不贷。

ak一点小意思 发表于 2026-4-10 18:46

酒驾害人害己,曝光得好!侥幸心理要不得,安全第一。

阿不不的碎碎念 发表于 2026-4-10 19:34

酒驾害人害己,侥幸心理要不得,曝光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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