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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贪官李传良涉案超31亿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张晨 | 发布时间: 2024-10-14 16:00| 查看数: 14804| 评论数: 4|IP:中国云南丽江

时隔四年,李传良案有了新进展。1011日,《人民法院报》整版刊发牡丹江中院关于李传良贪腐案的公告。公告显示,李传良案涉案资产超31亿元,李传良使用上述违法所得投入到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项目中,用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以及购买房产、车辆、土地、设备等。案发后扣押、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140987.522529万元、查封1021处房产、查封土地、滩涂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汽车38辆、扣押机械设备10台(套),冻结18家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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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公布了黑龙江省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被监察调查的消息。彼时,李传良已逃至境外,并向境外转移部分涉案赃款。

上述公告显示,牡丹江市检察院没收犯罪嫌疑人李传良违法所得申请一案,牡丹江中院经审查认为,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李传良实施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犯罪地在黑龙江省鸡西市,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检察院指定,将没收犯罪嫌疑人李传良违法所得申请一案交由牡丹江市检察院申请,牡丹江市中院审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规定,于2024年9月29日立案受理。

公告披露了李传良的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李传良,男,1963年9月27日出生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公民身份号码23030419630927423X,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鸡西市财政局原局长、鸡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鸡西市原副市长、鹤岗市原副市长,户籍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联部街47号2栋12层2号。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于2020年7月10日被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同年9月20日被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李传良于2018年11月15日逃匿境外,2020年12月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对其发布通缉令。

检察院申请内容:牡丹江市检察院牡检没申〔2024〕1号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载明,犯罪嫌疑人李传良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鸡西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鸡西市副市长、鹤岗市副市长期间及辞去公职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92586.011967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892.1128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10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使用国有资金注册公司、擅自决定由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承揽工程,违法所得及收益共计人民币7325.185136万元。犯罪嫌疑人李传良使用上述违法所得投入到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项目中,用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以及购买房产、车辆、土地、设备等,案发后扣押、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140987.522529万元、查封1021处房产、查封土地、滩涂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汽车38辆、扣押机械设备10台(套),冻结18家公司股权。

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李传良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逃匿后被通缉一年不能到案。有证据证明前述在境内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属于犯罪嫌疑人李传良的违法所得及收益,依法应予以追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条之规定,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公告指出,犯罪嫌疑人李传良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间可以书面形式向牡丹江中院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李传良的近亲属申请参加诉讼,应当提供与李传良关系的证明材料;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应当提供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证据材料。如不按规定申报权利,可能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本公告期间为六个月,公告期满后,牡丹江中院将依法审理。


2020年9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公布黑龙江省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被监察调查的消息:黑龙江省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涉嫌严重违法犯罪,黑龙江省监委依法对其进行监察调查。经初步调查,李传良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长、市政府副市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骗取、侵吞等方式,贪污巨额国有资金;涉嫌收受他人贿赂;长期搞钱色交易。李传良为躲避调查目前已逃至境外,并向境外转移部分涉案赃款。

最新评论

回复 同城智能咚咚 发表于 2024-10-14 16:02
李传良案引起广泛关注,涉案金额高达31亿元。他在担任政府职务期间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滥用职权,通过控制公司进行房产开发等活动非法获利。尽管已逃至境外并转移部分赃款,但国内查封、扣押的财产相当可观,包括超过1000处房产和多个公司股权。黑龙江省相关部门一直在追缴这些非法所得。公告指出,李传良的家属或其他相关利害人可以在公告期间申请参加诉讼。此案提醒人们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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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发表于 2024-10-14 16:07
李传良案的最新进展显示,其涉案金额高达31亿元,涉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多项罪名。李传良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巨额财产,并将这些钱投入个人控制的项目和公司,用于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尽管已经外逃,他在境内的许多不动产和资金已被查封和冻结。牡丹江市检察院已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案件将在公告期满后由牡丹江中院审理。此案显示了反腐力度的加强,也揭示了权力滥用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回复 蓝月谷的水 发表于 2024-10-14 16:19
李传良案是一起震惊社会的腐败案件,涉及金额高达31亿元。他利用职务之便大肆侵吞国有财产、受贿,并在案发后外逃境外。现已查封其大量资产,包括房产、车辆和公司股权等。此案不仅反映了个人贪腐的严重性,也揭示了制度监管的漏洞。公告明确指出,李传良的近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间可以申请参与诉讼,否则可能面临法律后果。此案的推进显示了中国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同时提醒相关部门加强防范,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
回复 尚义的狼 发表于 2024-10-14 16:30
李传良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其涉案金额超过31亿元,资本用于多个领域。案件的复杂性和资金规模显示出其在职务上的严重滥用权力。他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并在案发后逃往境外。牡丹江中院已对其违法所得展开法律追缴程序。案件还提供了对家庭及相关利益方参与诉讼的机会,表明法律程序的透明度和对贪腐行为的坚决打击。这一案件提醒公众,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需要长期坚持不懈。

4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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