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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丽江市发布预警公告: 1. 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多用于非创伤性外用。擅自食用会引发严重健康问题,甚至死亡,不要私人加工食用或邀约他人共食。 2. 《食品安全法》严禁在食品中添加药品,违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 餐饮服务单位禁止使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 4. 各类食堂等集体供餐单位严禁使用毒性中药材,防止群体性中毒事件。 5. 各地应通过多种媒体宣传毒性中药材的危害和科学的食品安全知识。 6. 误食中毒应立即催吐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保存现场。 7. 医疗机构应做好应急救治准备。 8. 各县(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和药品安全。 此公告旨在保护公众健康,防范相关中毒事件。 |
丽江市政府发布公告,提醒市民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需谨慎使用。这些药材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擅自加工食用可致严重后果,甚至死亡。各单位不得添加此类药材至食品,违者追究法律责任。餐饮服务单位及集体食堂禁止使用草乌、附子制作食品,防止群体性中毒。若误食应立即催吐并求医。各县区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控能力,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