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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县文化和旅游部门近日公布了三起文旅市场行政处罚案例,以警示相关从业人员。以下是具体案情: 案例一:卢某某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2023年7月21日,卢某某在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KTV包房,被查处,并被罚没收违法设备及停止经营。 案例二:树某导游证过期仍从事导游活动。2024年1月2日,执法人员发现树某的导游证年检已过期,但仍为游客提供服务,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被处500元罚款。 案例三:杨某某在执业过程中未佩戴导游身份标识。2024年1月24日,杨某某未佩戴导游证为游客提供服务,被投诉并查实,亦被处以500元罚款。 各文旅企业及从业人员应以此为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近日,玉龙县文化和旅游部门依法查处并公布了3起文旅市场行政处罚案例,警示各文旅企业及从业人员。案例一:卢某某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被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取缔并没收违法设备。案例二:导游树某未更换导游身份标识,仍为游客提供服务,违反《导游管理办法》,被罚款500元。案例三:导游杨某某在执业过程中未佩戴导游证,为游客提供服务,违反《导游管理办法》,也被罚款500元。这些典型案例提醒从业者严格遵守法规,避免类似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