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行车一定要提前规划好路线,如走错路或者错过出口,请将错就错!万万不能采取倒车、掉头、逆向行驶等方式“以错纠错”。
5月6日10时许,永胜县公安局期纳交警中队民警通过监控中心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在大永高速126公里(大理往永胜方向)处倒车,民警立即联系驾驶人进行劝导和处理。
经查,驾驶员郭某某因不熟悉路线错过出口,于是停车后选择倒车至匝道,往另一方向驶出。因郭某某高速倒车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民警依法开具《道路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告知其十五日之内到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民警提示
高速上错过路应该怎么做?
1、继续行驶,“将错就错”:高速公路上错过出口后,切忌紧急刹车、停车、倒车、强行变道甚至逆行等方式强行纠错,否则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当“将错就错”,继续前行。
2、注意指示牌,寻找下个出口:车辆错过高速出口后,切勿突然减速,驾驶时注意力集中,留意高速公路指示牌,寻找下一个出口。
3、提前打灯,依次变道:“出口早准备,实线禁变道”,在寻找下一个出口时,驾驶人要留意提示标牌,提前进行变道,变道时正确使用灯光,到下一出口驶离高速后再重新规划路线。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车道内停车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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