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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发生了一起初中生被害案,受害人为王某某。3月11日,警方成功抓获了涉案的张某某、李某和马某某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此案,依法提前介入调查。3月21日,公安局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张某某、李某和马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申请书。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张某某、李某和马某某在十二周岁至十四周岁之间,犯下了故意杀人罪,并造成了王某某的死亡,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后,决定依法对张某某、李某和马某某进行追诉。 检察机关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将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