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永高速程海交巡警中队民警沿大永高速巡逻至K62+200M处时,发现在应急车道内停着一辆白色SUV小型汽车,车辆虽然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但车后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旁边不时有车辆呼啸而过,情况十分危险。见此情形,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发现一男子竟在驾驶位上呼呼大睡。
经询问得知,该驾驶人杨某某当日驾车从攀枝花方向行驶到该路段时感到犯困,就随意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小憩”一下,完全没有意识到在应急车道随意停车的危险性。民警对杨某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耐心讲解了应急车道的用途及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随意停车带来的严重后果。杨某某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诚恳地接受了批评,并表示今后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绝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杨某某因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相关规定,现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