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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以下未收回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公告作废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 | 发布时间: 2022-12-8 17:42| 查看数: 39223| 评论数: 0|IP:中国云南丽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第六项“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驾驶证。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以下未收回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公告作废。

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以下未收回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公告作废.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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