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狗咬人 主人却拒付医药费 两百余元吵散邻里情
邻居被自家狗咬伤,狗主人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医药费。为两百多元的医药费用,邻里撕破脸面吵闹结怨近半年。近日,华坪法院调解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今年64岁的李某是中心镇拉毕村人。去年9月,李某在路过邻居王某家时,王某家在路边小便的狗狗一见李某便扑向李某。李某躲避不及,右小腿被咬伤。王某认为自己家的狗拴了链子,且在自己家的家门前,是李某自己走路不长眼,非要凑到跟前去,不愿意承担责任。李某只能报警解决被狗咬伤的事情。在警方的调解下,李某同意先自行去医院打狂犬疫苗并医治伤口。之后,李某找到王某要求支付医疗费用,而王某坚决予以拒绝,两家为此发生了激烈争吵。气愤之下,李某将王某告上了华坪法院。
收到起诉状后,承办法官对案情进行了分析,认为该案件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考虑到双方是村中邻舍,本着互谅互让以及有利于解决问题的原则,承办法官决定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但调解刚一开始,王某却矢口否认自己家的狗咬伤过李某,更谈不上医药费一说。一看王某翻脸不认人,原告李某气得七窍生烟。主办法官不慌不忙,拿出警方出警记录,王某只能悻悻的承认是自己家的狗咬伤了李某。
见自己釜底抽薪撇清责任的做法没有凑效,王某又生一计,坚持认为自己的狗拴了链子,还在自己家的地盘上活动,是李某要走到自己家的狗狗面前“碰瓷”,他没有任何过错,不应该承担这笔费用。
眼看调解陷入僵局,案件只能走判决的路径解决纠纷。但这样一来,邻里之间就会因为判决成为世仇。承办法官还是没有放弃继续调解的可能,而是转而采起了“先背靠背,后面对面”的调解方式,把王某单独叫到调解室。王某这才打开心结,原来因为农村一直有着“狗咬一口,白米三斗!腊肉三吊,吃了还要!”这样一些关于处理狗咬人事件的民间俗语,为了避免李某将来“吃了还要”,王某干脆从事情一发生,就一副不闻不问、不管不顾的消积态度。
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王某最终改变了态度,主动与原告李某协商赔偿事宜,并当场自愿支付原告李某赔偿款234元。一起因饲养动物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小案”不小看 ,“小事”认真办。近年来,华坪县人民法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等日常工作之中,办好每一件为民服务的小事,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案件虽小这也体现了人民法院为人民,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的初心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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