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玉龙县鲁甸乡,获评“好家庭”可享受信贷优惠政策!
玉龙县鲁甸乡按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乡风文明、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乡村环境面貌,聚焦群众生产生活,充分发挥好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树立新时期乡村振兴典型标杆,制订了《鲁甸乡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组管理办法》。并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里的评定标准包含村组的产业、就业组织化程度、村内达标“美丽庭院”比例、年内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完善的村规民约等。办法还规定被评为“乡级示范村组”辖区内的农户、“美丽庭院示范户”、“五好家庭”等“好家庭”可享受信贷优惠政策。
(编辑/和钰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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