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5 日国际家庭日当天,最高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在规范、评价、教育、引领社会行为方面的功能,提升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关注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精心选取并发布了六件涉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典型案例。这一系列案例聚焦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监护、财产权益、刑事责任、抚养纠纷及探望权等多个关键领域,为社会各界在未成年人家庭保护方面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
及时确定监护人,为未成年人成长护航 在 “郑某某申请确定监护人案” 中,未成年人王小某出生后即遭遗弃,幸得郑某某捡拾并抚养长大。然而,随着王小某升学报名等现实问题的出现,确定合法监护人迫在眉睫。人民法院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与公安机关、民政局、属地政府等多部门紧密沟通协调,依法及时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王小某确定了监护人,顺利解决其报名考试的难题。监护人的妥善确定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石,人民法院通过依法运用确定监护人制度,为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筑牢了第一道防线。
强化监护人职责,守护未成年人财产权益 在 “丁小某诉丁某、汪某返还财产纠纷案” 中,丁小某的父亲将其未成年子女的款项挪作购买房屋的首付款,且未按约定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严重侵害了子女的财产权益。人民法院秉持公正司法原则,依法判令父亲向子女返还财产。这一案例明确警示监护人,必须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不得随意侵犯被监护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惩处遗弃行为,彰显法律威严
“被告人刘某某遗弃案” 令人痛心。直接抚养未成年人的父母一方刘某某,竟多次将年仅 5 岁的幼子故意弃置在幼儿园、学校、地铁站等场所。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并判处相应刑罚。这一案例以鲜明的司法判决向社会宣告,遗弃未成年子女的行为绝不能被容忍,法律将坚决捍卫未成年人被抚养、被关爱的权利。
创新工作机制,化解抚养纠纷
“佟某诉伍某抚养纠纷案” 展现了人民法院在处理抚养纠纷时的创新举措。法院在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意愿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监护能力评估、社会观护、家庭教育指导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地化解抚养纠纷,力求为未成年人营造最适宜的成长环境。这一案例体现了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特色,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彻到司法实践的每一个环节。
引入社会力量,破解探望难题
在 “胡某与杨某探望权纠纷案” 中,人民法院面对探望权执行难的问题,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委托专业社工协助,成功帮助当事人顺利实现探望。这一创新做法为解决类似案件中的探望难题提供了宝贵经验,通过整合社会资源,让亲情的纽带在法律框架内得以维系。 刚柔并济,攻克执行难关
“胡某与徐某抚养纠纷执行案” 则展示了人民法院在执行抚养纠纷案件时的刚柔并济。法院创新执行手段,实施执行预惩戒措施,同时强化审执联动,积极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最终,该案审执环节均得到妥善处理,为同类案件的执行提供了有力示范。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这六件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展现了司法机关在未成年人家庭保护中的担当与作为。它们不仅是个案的公正裁决,更是全社会关注和加强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生动教材,对于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 “六大保护” 协同发力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