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发表于 2025-4-9 16:36

健身打卡返现1925元被拒?美容诚意金不退?法院判决:商家必须退钱!

近年来,预付费消费模式在诸多行业广泛兴起,然而,其中暗藏的风险也逐渐暴露。近日,北京丰台法院通报的一系列涉预付费合同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敲响了警钟。不少商家打着 “打卡返现”“退还诚意金”“打卡获时长延期” 等诱人幌子吸引用户充值,却在后续难以兑现承诺,甚至直接闭店失联,让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好在法院秉持公正,依法判决商家履约,为消费者讨回公道。


套路一:健身打卡返现的 “空头支票”

陈某怀揣着健身与省钱兼得的期待,与某健身公司签下年卡协议,支付 3200 元。按照约定,每完成特定次数打卡,就能获得返现,累计完成 39 次打卡后,商家需返还全部款项。陈某风雨无阻,圆满完成打卡任务,满心欢喜等待全额返现,可商家却只给了 1275 元,剩余 1925 元如石沉大海,迟迟不见踪影。陈某在多次讨要无果后,无奈将商家告上法庭。

丰台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签署的协议合法合规,合同白纸黑字写明打卡达标即返款。陈某已然完成 39 次打卡,商家履约返款责无旁贷。最终,法院判决商家限期向陈某退还剩余的 1925 元,让陈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伸张。

套路二:诚意金退还的 “文字游戏”

杨某为追求美丽,参与某美容美发中心的 “女王形象代言人” 活动,爽快支付 8780 元诚意金。商家提供的合同写明,完成年卡项目次数即可退还诚意金,合同中的项目分为赠送项目和高端项目两类。签约时,商家仅勾选 36 次店内赠送项目,六大高端项目并未勾选。杨某按部就班完成 36 次赠送项目后,商家却出尔反尔,以未完成高端项目为由拒绝退款。杨某一气之下,将商家诉至法院,坚决要求退还诚意金。
丰台法院审理此案时指出,双方争议核心在于商家格式条款的解读。此类条款由商家单方预先拟定,当存在歧义时,法律应作出对商家不利的解释。综合合同内容与勾选情况,法院判定年卡项目应为已勾选的 36 次赠送项目。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商家如数退还杨某 8780 元诚意金,击破商家的文字陷阱。

套路三:打卡延期承诺的 “泡影”

唐某热爱健身,花费 1299 元购入某健身俱乐部的健身挑战卡,双方约定卡的有效期为三个月,每完成 36 次打卡就能额外延长三个月有效期,上限为 12 个月。谁料,唐某开卡仅 19 天,健身俱乐部就因拖欠物业费和水电费停业关门。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唐某一纸诉状将健身俱乐部告到丰台法院,庭审中,唐某诉求按 12 个月计算有效期,扣除已消费的一个月健身费用 109 元,要求退还剩余 1190 元健身费。

法院审理认为,健身俱乐部擅自停业,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严重侵害唐某的合同权益,唐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追讨剩余费用。最终,法院依据合同约定及唐某实际享受的健身服务情况,判决商家向唐某退还 1190 元,为唐某挽回损失。

对此,法官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商家惯于用 “免费”“超值优惠” 等噱头招徕顾客,但这些看似诱人的 “免费午餐” 背后,往往隐藏着隐性消费、不合理绑定等诸多陷阱。消费者切勿因一时贪图小利,而对潜在风险视而不见。在参与任何促销活动前,务必仔细研读活动规则,全面了解服务详情、限制条件以及退款条款,切实保障自身拥有充分的选择权与退出权,避免陷入消费 “泥沼”。

(来源/央视网)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健身打卡返现1925元被拒?美容诚意金不退?法院判决:商家必须退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