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发表于 2025-3-27 16:01

沈阳部分企业招聘设无薪“试岗期”引争议 律师:涉嫌违法,劳动者可维

近日,辽宁沈阳的职场招聘乱象引发关注,多名网友在社交平台爆料:当地部分公司在招聘环节竟要求面试者无薪“试岗”。3月26日,极目新闻记者佯装求职者,深入求职软件,对多家沈阳的公司展开咨询调查,结果发现,确实有部分公司设有1至7天不等的试岗期,且试岗期间分文不给。

曾在沈阳求职的王倩(化名)向极目新闻记者透露,她过往面试的公司,试岗期大多集中在3至7天,一旦试岗不通过,所有付出皆付诸东流,没有任何薪资回报。她应聘过新媒体运营、短视频编导、电商运营助理等多个岗位,无一例外都遭遇了试岗要求,“绝大多数公司试岗没工资,少数大方点的,也就给一天50元。”

小佳(化名)也是众多求职者中的一员,她的求职经历同样坎坷。据她讲述,有些公司规定只有试岗期顺利通过,才会发放工资,更令人无奈的是,试岗期结束后,紧接着便是3至6个月的实习期。“试岗纯粹就是公司单方面考察你合不合适,要是没看上,直接让你走人,工资和赔偿,想都别想。”



记者以求职者身份实际接触部分沈阳公司后,证实了无薪“试岗”现象确实存在。一家招聘公考讲师的教育机构,招聘人员直言岗位需试岗7天,且这7天零报酬,通过试岗后才有资格参加入职培训;另一家招聘安检员的服务公司也要求1至3天无薪试岗,试岗过关后进入3个月实习期,实习期综合工资3500元至5000元。不过,也并非所有公司都如此,记者在招聘软件上注意到,有企业明确表示入职无需试岗期,还特别标注 “试岗违反劳动法”。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对此进行了专业解读:从法律层面看,根本不存在“试岗期”一说,与之相近的是 “试用期” 概念。在大量司法案例中,通常将企业自行设置的“试岗期”认定为“试用期”,这意味着企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义务。依据相关规定,试用期必须涵盖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且其时长与劳动合同期限紧密挂钩,例如劳动合同期限为3个月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所以,企业擅自设定脱离劳动合同的“试岗期”,属于公然违法操作。

赵良善律师着重强调,无薪试岗更是严重违法行径。试岗期工资理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绝不能以“试岗”为由拒付报酬。倘若企业妄图通过签订“试岗期协议”来约定无薪条款,这种协议因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相悖,自始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在试岗期间付出了劳动,便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必须支付报酬并承担法律责任。

进一步而言,若试岗人员被辞退并非因其自身不符合录用条件,而是源于企业诸如经营困难、岗位调整等其他因素,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此时企业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倘若企业恶意骗取廉价劳动力,构成违法解雇,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赵良善律师最后给出建议:鉴于无薪试岗设定本身违法,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一旦遭遇此类情况,有权要求企业按照正式用工标准支付报酬并签订合同。倘若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不要忍气吞声,可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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