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被曝私藏胎盘引争议,产妇权益与医疗规范如何保障?
近日,一则令人瞩目的消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荔枝新闻报道,贵州遵义仁怀酒都妇产医院被卷入舆论漩涡,网传该医院工作人员存在多次私自拿走胎盘的不当行为。有视频资料为证,画面中工作人员疑似使用黑色塑料袋,鬼鬼祟祟地将胎盘藏匿起来。事发之后,涉事医院迅速做出回应,表示此事正在处理当中,涉事员工已被辞退。与此同时,当地卫健委工作人员也发声,强调胎盘按规定产妇自己不能擅自带走,通常由医院统一管理处置,并且已经收到相关问题反馈,目前仍在深入调查阶段。从现阶段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涉事妇产医院工作人员是否真的多次实施拿走胎盘的行为,尚未有确凿定论,还需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彻查。
不过,正如众多网友所质疑的那般,涉事医院宣称 “涉事员工已经被辞退”,这一举措反倒让人揣测:难道医院此举是在变相承认确实存在此类违规行径?面对社交平台上此起彼伏的疑问,当地相关部门理应尽快给出清晰、明确的答案,以安民心。
此事也引发大众更深层次的思考,产妇在医院分娩完毕后,胎盘究竟该何去何从?实际上,在国家政策层面早有明文规定。2005 年,卫生部发布的《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清晰指出,产妇分娩后的胎盘原则上归产妇所有。倘若产妇主动放弃或者选择捐献胎盘,那么医疗机构方可进行后续处置。并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胎盘买卖活动。一言蔽之,胎盘的处理方式,务必以充分尊重产妇意愿为前提。
即便遇到胎盘可能引发传染病传播的特殊情况,医院也应当在第一时间如实告知产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绝不容许私自被医院或工作人员截留拿走。试想想,一旦胎盘存在传染病传播风险,工作人员私自藏匿甚至涉嫌交易的行为,无疑公然违反了既定规则。我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对于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无独有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也着重强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而那些可能携带传染病源的胎盘,显然属于医疗废物范畴。由此观之,如果涉事医院工作人员真的私下藏匿甚至参与胎盘买卖,那么不仅涉事员工触犯了上述法律法规,涉事医疗机构也极有可能依据具体情形承担相应责任。
除了触犯法律法规红线,医院工作人员私自拿走产妇胎盘的行为,还严重违背了医疗职业的伦理道德准则,对所在医疗机构乃至整个医疗行业的信誉都造成了极大损害。
有鉴于此,当地卫生部门及相关单位迫切需要迅速行动起来,及时彻查真相,用确凿无疑的事实回应公众的种种质疑。倘若背后确有违规隐情,那就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严惩不贷,以起到警示众人的作用;倘若只是一场 “乌龙误会”,也不妨借此契机向公众详细解释清楚,这对于维护医疗机构的良好信誉同样大有裨益。
(来源/新京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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