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在丽江 发表于 2013-9-18 10:15

丽江古城整治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提升旅游整体形象

丽江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滇西小镇到如今的世界遗产丽江古城,丽江旅游业迅猛发展。
近年来,随着丽江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一些商户、旅游从业者受经济利益驱使,不惜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极大的影响了丽江旅游形象和旅游环境。丽江古城作为全国唯一一家集世界文化遗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全国文明单位五项荣誉于一身的旅游景区,是丽江旅游形象的窗口。历来,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始终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把整治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工作作为全局的工作重点。
一是强化领导,充实管理力量和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机制。

二是统筹兼顾,创新举措。加大宣传力度,举办文明服务、公民道德、诚信教育培训班和讲座,执行经营门店“门前三包”、“五要”、“九不准”管理制度,实行旅游从业人员配证上岗制度,倡导诚信经营、文明服务;严格执行云南省风景名胜区准营证审核、发放和检审程序,加大无证经营行为查处力度;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职能分工,分4个执法大队按“统一管理、各自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制度;加强部门联动, 牵头并联合旅游、工商、税务、公安、质监等部门,采取批评教育、暂扣准营证、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直接取缔等措施,重点打击古城拉客、欺客、宰客等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视频监控及人员疏导等方式,统筹安排,有效维持古城内旅游秩序。

三是深刻汲取3.11火灾事故教训,不断加强古城消防安全巡查监管力度。

四是严格交通管理,在古城各出入口设置了门禁系统,改善古城秩序,提高消防保障能力,有效遏制违法拉客行为。

五是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六是注重来信来访,接到投诉或举报,1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七是坚持“依法收费,文明收费、热情服务”的宗旨,拓宽征收渠道,加强古城维护费征管,做到应收尽收,有效维护和稳定丽江古城维护费征收秩序,古城维护费征收人数和征收量逐年增加。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得到不断加强,有效遏制了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蔓延势头,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了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提升丽江旅游整体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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