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法院关于“融通案件”集资参与人资金返还申报审核情况公告
近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融通案件”集资参与人资金返还申报审核情况的公告,要求核对明细表信息,并允许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网络进行补充申报。详情如下: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融通案件”集资参与人资金返还申报审核情况公告
本院于2023年11月3日发布了关于“融通案件”集资参与人资金返还申报公告,要求“融通案件”424名集资参与人在申报期内将完整、准确的申报资料发送至RTZBTPYX@163.com电子邮箱进行申报审核。
经审核,有416名集资参与人上传资料完整,其中:本金未全部收回人员396人,本金已收回人员20人;有5名集资参与人上传资料不完整,不能完成申报审核工作(以上具体数据详见明细表)。
本次审核工作,本院委托丽江高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现发布公告要求上述人员对明细表中的信息进行核对,如表中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在申报期内将完整、准确的申报资料发送至RTZBTPYX@163.com电子邮箱进行补充申报。本次补充申报仅接受网络申报,不接受当面申报,请集资参与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补充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附件:融通公司退赔汇总表(新)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日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要求“融通案件”的集资参与人在规定期限内核对明细表信息,并通过指定邮箱进行补充申报。共有416人资料完整,其中396人未收回全部本金。5人资料不完整,需补充网络申报,逾期视为放弃权利。补充申报截止于公告发出一个月后。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发布“融通案件”集资参与人资金返还申报审核公告。共有424人参与,其中416人资料完整,5人不完整。法院要求参与者核对信息,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邮箱补充申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权利,补充申报仅接受网络方式。公告强调信息核对和及时申报的重要性。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