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仁勇任副县长!宁蒗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近日,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任免职决定:任凌仁勇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刘红权为紫玛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任杨明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任阿红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任金超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具体如下: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红权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经2024年11月6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刘红权为紫玛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1月6日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凌仁勇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经2024年11月6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凌仁勇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杨明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1月6日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阿红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经2024年11月6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阿红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1月6日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金超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经2024年11月6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金超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1月6日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近日公布一批人事任免决定。其中,凌仁勇被任命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红权被任命为紫玛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杨明被任命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阿红被任命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金超被任命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这些任命反映了当地政府部门的重要人事调整。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近日发布了一系列人事任命,包括凌仁勇被任命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红权为紫玛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等。这些任免决定经过县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涉及政府、立法和司法多个领域。 近日,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决定。凌仁勇被任命为县政府副县长,刘红权担任紫玛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杨明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阿红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金超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这些任命旨在加强地方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一系列人事任免。凌仁勇被任命为县政府副县长,刘红权被任命为紫玛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杨明被任命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阿红被任命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金超被任命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这些任命均在2024年11月6日的会议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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