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卖掉的儿子”现身?南京一网民博眼球自称人贩子儿子求原谅被罚
10月25日,犯罪嫌疑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被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引发广泛关注。近期,江苏南京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中发现,网民“奶声奶气的咖啡”(又名“魔鬼苏慧伦”)自称是余华英的儿子,在多个社交平台相继发布数条“我就是余华英当年5000元卖出的儿子,希望大家能原谅我的母亲,让我与母亲重逢”“余华英没文化,当年肯定是因为生活条件不好,才把我卖掉”“每个人都没法选择自己的父母,我决定和余华英断绝母子关系,此生不复相见”“余华英要被判决了,希望大家能原谅我的母亲”的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议论。
南京公安网安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经查,网民吴某某(男,24岁,现住南京,网名“奶声奶气的咖啡”、“魔鬼苏慧伦”)在网上浏览到余华英案件的相关视频,说“人贩子余华英连自己的亲儿子都能卖”。其出于吸粉引流、赚取广告收益的目的,通过某社交平台自带软件剪辑视频,造谣称自己是余华英当年被卖掉的儿子,在网上恶意制作、发布虚假视频,扰乱网络空间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南京公安网安部门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吴某某给予行政处罚,相关账号已被封禁。
警方在此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为博流量无下限,蹭炒热点不可取!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网络乱象,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网络道德,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网络谣言和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法治日报)
这起事件中,南京一网民为博眼球,自称是罪犯余华英被拐卖的儿子,发布虚假信息。警方提醒公众,网络行为需遵循法律与道德,恶意编造传播谣言会受到严厉打击。大家应自觉抵制网络不实信息,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这起事件反映了部分网民为博眼球、蹭热点不惜编造虚假信息的问题。公安机关对此类行为采取了严厉打击,提醒公众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需自觉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近期,南京一网民为博眼球自称是被卖的儿子,引发关注。警方查实其虚假信息后予以处罚,并提醒公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传播虚假信息不可取,呼吁大家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这起事件提醒我们,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传播虚假信息会导致严重后果。博眼球、蹭热点的行为不仅不道德,还可能触犯法律。网民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警方对恶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采取了严厉打击措施,以确保网络空间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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