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村干部、教师等!永胜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
永胜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四十八)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永胜县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1名村干部、1名公职人员、1名国企职工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白占荣,片角镇热河村热水塘党支部党员,2024年8月12日0时46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郭金鹏,仁和镇高寨村委会副主任,2024年9月7日23时03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子龙,程海镇中心学校高级教师,2024年9月10日20时5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沙 宁,永胜县供排水公司职工,2024年9月22日1时27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永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永胜县监察委员会2024年10月9日 永胜县纪委监委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及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涉及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案例。被通报的人员包括一名村党支部党员、一名村委会副主任、一名高级教师以及一名国企职工。这一行动旨在督促和引导广大党员及公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增强纪法意识,并规范言行,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通过这种定期的通报和曝光,希望能够提升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自律意识,同时鼓励公众提供线索,参与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永胜县纪委监委通过曝光党员和公职人员涉酒驾问题,意在督促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行为规范。这次通报涉及到村干部、教师以及国企职工等多个岗位的人员,显示出纪委监委加强社会监督的力度。此举不仅是对违规者的警示,也向社会传达了严肃纪律的决心和态度。欢迎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提供线索,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这种公开透明的通报机制有助于提升政府公信力,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永胜县纪委监委的这一通报曝光旨在督促党员和公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提升纪律意识。通报中涉及的四名人员,包括一名党员、一名村干部、一名高级教师和一名国企职工,皆因涉嫌酒后驾驶被查处。这一举措体现了官方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并通过公开曝光增强警示效果。此通报不仅对相关违法人员具有惩戒意义,也向公众传达了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提高全体党员及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永胜县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了四起涉及党员、公职人员的酒后驾驶案件。其中包括片角镇热河村党支部党员白占荣、仁和镇高寨村委会副主任郭金鹏、程海镇中心学校高级教师张子龙及永胜县供排水公司职工沙宁。此次通报旨在引导党员和公职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强化纪律意识,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该通报不仅揭露了个人的不当行为,也提醒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安全。这种公开曝光不仅具有警示作用,更有助于增强公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心。 永胜县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了一批党员、公职人员因涉嫌酒驾而被公安机关查获的案件,涉及村干部、教师等公共职务人员。通报中提到,片角镇热河村的党支部党员白占荣、仁和镇高寨村委会副主任郭金鹏、程海镇中心学校高级教师张子龙以及永胜县供排水公司职工沙宁均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不同时间被查获。此举旨在督促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提高纪法意识,并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纪委监委强调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线索,增强监督力度。 永胜县纪委监委对多名党员、公职人员因涉嫌酒驾被查处进行通报曝光,涉及村干部、教师及国企职工。通报显示,白占荣、郭金鹏、张子龙和沙宁等人分别在8月和9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这一举措旨在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及公职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提高纪法意识,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同时也鼓励公众监督和提供线索。这充分表明了当地政府对酒驾零容忍的态度,以及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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