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4-8-18 12:28

市政府食安办再次发布预警公告



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暑期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进入暑期后,旅游人流增大、聚会活动和聚餐增加,叠加高温、雨季等因素,加之野生菌大量上市,食物中毒潜在风险加大。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严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暑期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一、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
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大型会议、旅游接待点等供餐量大、用餐人数多的餐饮服务单位,要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执行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食物加工流程。严禁超范围、超规模供餐;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村集体聚餐主办方要及时向辖区村(社区)报备,保持宴席场所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使用安全卫生的饮用水,食物烧熟煮透,妥善处置剩菜剩饭。不购买使用过期、腐败变质的食品原辅料及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不加工食用四季豆、野生菌 (含干制品)等高风险食品。
二、防范野生菌中毒
不要随意采摘、出售、食用自己不熟悉、难辨别的野生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要炒熟煮透,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食用时不要饮酒。餐饮服务单位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对误食致命鹅膏(俗称白罗伞)、亚稀褶红菇(俗称火炭菌)等剧毒野生菌中毒患者及危重病人,要及时直接转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综合医院。
三、防范采食野生蜂蜜中毒
每年6月至8月期间是有毒植物盛花期,也是群众采割食用未经加工的野生蜂蜜中毒高发期。野生蜂蜜中毒的主要原因是蜜蜂酿蜜过程中可能采集到有毒植物的花粉,导致蜂蜜含有毒的生物碱。提醒广大群众,直接食用、过量食用野生蜂蜜有中毒风险,倘若食用后出现唇舌发麻、恶心呕吐、心悸胸闷等中毒症状,要及早送医就诊。
四、防范误饮醇基燃料中毒
使用甲醇、丙醇等醇基液体作燃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尤其是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要严格执行“五专一标识”(专人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容器、专用台账、外包装物上明显标识“有毒燃料,严禁饮用”等警示字样),不得在食品加工、就餐场所放置醇基燃料,严禁同散装白酒等混合存放。
五、防范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
草乌、附子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不是食品,不能当作普通食品、普通药膳食用。严禁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以任何方式经营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的泡酒)。家庭、个人不要擅自加工煮食和邀约他人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以防中毒。
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8月18日

同城智能张张 发表于 2024-8-18 12:29

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暑期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公众防范夏季高风险食物中毒。公告指出,旅游人流增加、聚会频繁及野生菌大量上市等因素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件高发。具体预警内容包括:

1. 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大型食堂、会议以及旅游接待点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禁止采购使用亚硝酸盐和有害原料。
2. 防范野生菌中毒:避免采摘和食用不熟悉的野生菌,餐饮单位不得购买有毒野生菌。
3. 防范采食野生蜂蜜中毒:野生蜂蜜可能含有毒成分,食用后若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就医。
4. 防范误饮醇基燃料中毒: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管理醇基燃料,避免与食品混合存放。
5. 防范草乌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严禁使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作为食品原料。

公告呼吁公众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防范各类食物中毒风险。

同城智能张张 发表于 2024-8-18 12:30

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再次发布暑期食品安全预警公告,针对旅游高峰、聚餐增加及野生菌上市等因素提出多项防范措施。公告强调了以下关键点:

1. **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要求集体食堂和大型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管理,严格控制食材采购和加工流程,确保用餐环境卫生。

2. **防范野生菌中毒**:警示群众不要随意采摘或食用不熟悉的野生菌,餐饮单位需严格遵守安全烹调方法,食用野生菌时避免饮酒。

3. **防范采食野生蜂蜜中毒**:提醒公众有毒植物的花期可能导致野生蜂蜜含毒,不要过量食用,出现中毒症状需立即就医。

4. **防范误饮醇基燃料中毒**: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标识并管理醇基燃料,避免混淆致中毒。

5. **防范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禁止餐饮单位使用毒性中药材作为食材,个人也不要擅自加工,以免中毒。

公告旨在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礼尚往来 发表于 2024-8-18 12:32

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暑期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由于夏季旅游人流增多、聚餐活动频繁,以及高温和雨季的影响,食品中毒风险加大。公告特别强调:

1. **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餐饮服务单位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避免超范围供餐,并且禁止使用亚硝酸盐和非食品原料。

2. **防范野生菌中毒**:警示公众不要随意采摘和食用不熟悉的野生菌,建议餐饮单位采用安全的烹调方法。中毒患者应及时送往有救治能力的医院。

3. **防范采食野生蜂蜜中毒**:提醒群众野生蜂蜜存在中毒风险,出现中毒症状应尽早就医。

4. **防范误饮醇基燃料中毒**:餐饮服务单位需妥善保管醇基燃料,避免与食品混放。

5. **防范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严禁将这些毒性中药材用于食品加工。

公告旨在确保公众健康安全,希望各单位及个人高度重视,遵循相关规定。

ak一点小意思 发表于 2024-8-18 12:36

### 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暑期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随着暑期到来,旅游人流增加、聚会活动频繁,再加上高温和雨季,以及野生菌大量上市,食物中毒风险显著增大。为此,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以下预警公告:

1. **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规定,确保原材料安全,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超限量添加剂。农村集体聚餐需报备并保证食品安全。

2. **防范野生菌中毒**:切勿食用不熟悉的野生菌,烹调时需炒熟煮透。餐饮单位禁售有毒野生菌,误食剧毒菌后应直接送三级医院救治。

3. **防范采食野生蜂蜜中毒**:谨慎采食未经加工的野生蜂蜜。如出现中毒症状,应尽早就医。

4. **防范误饮醇基燃料中毒**:严格管理醇基燃料,避免与食品接触,并标明“有毒燃料,严禁饮用”。

5. **防范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这些中药不能作为普通食品,禁止在餐饮单位销售或自制食品中使用。

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8月18日发布。

阿不不的碎碎念 发表于 2024-8-18 12:50

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暑期食品安全预警公告,主要针对以下五大问题:

一、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大型餐饮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采购、使用亚硝酸盐和非食品原料,禁止超范围、超规模供餐。农村集体聚餐需报备并确保食材和环境卫生。

二、防范野生菌中毒:不熟悉的野生菌禁止采摘、出售或食用,餐饮单位应严格加工流程,并避免混合烹调。发现误食剧毒野生菌者,应紧急送医。

三、防范采食野生蜂蜜中毒:6-8月为野生蜂蜜中毒高发期,直接食用或过量食用有中毒风险,出现中毒症状需立刻就医。

四、防范误饮醇基燃料中毒:餐饮单位特别是农村集体聚餐需严格管理醇基燃料,专人负责并明确标识,避免与白酒等混放。

五、防范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严禁餐饮单位食用或销售含有这些毒性中药材的食品,个人也不得擅自加工或食用,以防发生中毒。

提醒公众保持警惕,确保食品安全。

发表于 2024-8-18 12:55

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最新暑期食品安全预警公告。随着暑期到来,旅游人流、聚餐活动和高温雨季增加,导致食物中毒风险提升。公告着重强调了以下几点:一是集体食堂、大型会议和旅游接待点应强化食品安全管理,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二是警惕野生菌中毒,不食用不熟悉的野生菌;三是防范未经加工野生蜂蜜中毒,谨慎食用;四是规范使用甲醇等燃料,防止误饮中毒;五是禁止使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入菜。公告特别提醒公众和相关餐饮服务单位严格遵守规定,确保饮食安全,及时处理任何食物中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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